台湾少数民族的墓葬民俗文化

2012-11-19 23:16:47 作者:编 来源:人民政协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台湾少数民族墓葬民俗文化,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主要表现了其原始性与分散性的特点。本文主要从墓地选择方面剖析明清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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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少数民族墓葬民俗文化,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主要表现了其原始性与分散性的特点。本文主要从墓地选择方面剖析明清时期,乃至近代,台湾少数民族墓莽民俗文化演变的历史状况,从这一侧面认识台湾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规律与特色。

  丧葬民俗文化,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又一重要内容。明清以来,随着台湾的逐步开发,台湾和大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联系的不断加强,台湾地区民俗文化的演变发展,更加文明开放。而台湾地区散居的少数民族,由于社会历史发展条件的限制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直至明清时期乃至于近代,其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民俗文化仍然保留了较大的原始性与分散性。

  墓葬民俗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风貌与特色。墓地,即埋葬死者之地,在中国古代民俗文化中,有着浓浓的一笔。古人非常重视墓地的选择,经过长期的实践与总结,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充满迷信色彩的风水理论。选择墓地,需要观察地形地貌,山水形势,以便趋吉避凶,庇佑后代。而台湾少数民族,于墓地的选择则较为淡化简单。

  虽然台湾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活动中,也有一套选择墓地的方法,但至少显得较为粗糙随意。台湾少数民族的墓地选择,多取死者死亡之地作为埋葬之地,故多实行室内葬,这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葬俗。

  台湾少数民族所盛行的室内葬,是有其重要的民俗文化意义。如南投县泰雅族人认为室内葬是一种善终的标志。他们称死亡意义是灵魂出窍不归,把死亡分为善终与恶死两类。而其善终,是指死者死亡在家而有亲属在侧者。一般善终者均实行室内葬,装殓妥当后,即由男性近亲在死者临死之床下掘一圆穴,深五六尺足以竖放下尸体后头上尚余一二尺之高度,然后将尸体下葬,并以死者之番刀、烟斗等常用之物为附葬品,最后盖一石板,覆土平穴。剩余的墓土与死者留下来的衣物一齐运出弃之野外,参加埋葬之人,葬毕则在溪流之处洗身,并将其身上的衣服弃之荒野而归。

  恶死,则包括野外露死,或被害非自然的死亡,自杀、难产等亡故者。而所谓恶死者则不能享受此待遇。泰雅族认为一切非自然的死亡,或战死、自杀、难产者等死亡者,皆为不吉,普遍即在其死亡的地方就地掩埋之。难产死者,葬后全家弃屋而走,另建新居。凶死之丧葬事毕后,一定要请巫师驱除恶灵,而后始能恢复正常。这实际上是鬼魂祭拜的一种反映,迷信鬼魂有超人的力量,所以需要以躲避的方式,或借助宗教力量驱除恶灵,以庇护在生之人。

  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其家人即使是属于善终一类的死者也未必可以长眠室内,还必须迷信一些自然现象以判明死者室内葬是否合适,如彰化县少数民族。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则盛行室外葬,即使善终之人也不例外。如花莲县阿美族他们把一些所谓善终之人埋葬在室外。一般把尸体移到本家,由本家老人在前庭选择埋葬地点。

  这些都是不同民族、部族所具有的不同风俗习惯,并非有一定很严格的标准,墓地选择也是一样。台湾少数民族墓地选择,显然较为杂乱。民族、部族之间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但也显示了其独特的地方民族丧葬民俗文化意义。一方面把墓地选择作为庇佑后人,趋吉避凶的一种手段。如墓地的选择加工就有诸多禁忌。如上述花莲阿美族,墓地的选择制作表现了诸多禁忌与规矩,表达了对死者鬼魂的恐惧与崇拜。另一方面通过墓地的选择,作为死者死亡性质类别的鉴别与标志。如善终者,在台湾不少地区的少数民族,多实行室内葬,而对于其他由于各种意外而死亡的死者则一般随地而葬。即使有将恶死之人葬在室内,全家也要迁移他所。他们认为类似的所谓恶死之人,会给后人带来厄运。

  综上可知,台湾少数民族墓地的选择,具有独特社会民族文化意义。尽管与中原汉族相比,尚缺乏较完整的风水理论,而较多地表现在民族的习惯习俗上,它也再一次证明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乃是物质精神文化的重要基础。

  (作者系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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