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深化“扩权强县”改革 放权激发活力

2014-03-08 15:03:0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吉林省深化“扩权强县”改革 放权激发活力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日前,吉林省赋予两个县享有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县“升格”后,行政放权能否到位,发展活力能否被激发?

    11月中旬,吉林省正式公布在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两个县级市开展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按照规划,两个试点县将在“十三五”末建成具有较强活力的中等城市,成为体制改革、富民强县的先行样板。</p>

    “‘扩权强县’改革,实施省直管县,对于梅河口市来讲是重大机遇,是1985年撤县建市以来得到的最直接、最到位的支持,比以往任何一次支持都要重大。”梅河口市委书记庞庆波说。</p>

    成为改革试点后,试点县享有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地级市不再对其行使审批和管理职能。省直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向试点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适宜由试点政府行使且法律、法规不禁止下放的行政管理权都要下放。</p>

    在对接工作中,梅河口市已梳理出39个职能部门涉及486项行政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原需经地级市初审或审批,97个部门应与省级部门对接。目前,该市绝大多数部门已与省对口部门进行了98次面对面对接。</p>

    “‘扩权强县’改革,让本来区位、环境和资源优势较好的试点县,又具备了政策优势。这无疑能为县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吉林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德超认为。</p>

    “改革后,对企业来讲相关审批等环节减少。比如说,在梅河口建立药品检验所等服务中介机构,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审批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梅河口市四环制药总经理王建辉对改革充满期待。</p>

    此次“扩权强县”改革,在管理体制方面,梅河口市委、市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仍由省委管理,其他正副县级领导干部由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人大、政协体制和法院、检察院体制暂时不变。</p>

    “省直管县符合管理‘扁平化’的发展方向。”孙德超说,而且随着改革时机的成熟,省级层面的大力推进,加之试点县对周边经济辐射和拉动的潜力,这也激发了地级市支持改革的动力。</p>

    改革方案中,试点市的经济社会数据单独统计,但仍计入所在地级市总量。改革对两个地级市短期内不会有影响。目前,通化和四平两个地级市已经明确表示,不仅不会出现与两试点市“争权夺利”,相反,会积极支持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改革试点。</p>

    早在2005年,吉林省就启动了“扩权强

    县”改革工作,先后向全省30多个县下放118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009年、2011年吉林省又先后两次出台具体扶持政策。2010年地方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县(市)还只有1个,随着改革推进,到2012年达到13个。</p>

    被确立为试点县以后,梅河口市也迅速享受到了“实惠”。据悉,吉林省农机局表示将2014年全省唯一的“全国创建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示范县”指标落到梅河口市,省财政厅也明确原需地级市再分配的机动金指标,今年将直接补助试点市。</p>

    “这仅是开始,日后改革所带来的红利将逐步释放。”庞庆波说。按照梅河口市的规划,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城镇化率每年提高2到3个百分点。(人民日报记者祝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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