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 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2-21 23:22:02 作者:阳化杰编辑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

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15〕5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文化传承、科技支撑的基本原则,运用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和创新的举措,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引进一流的企业和人才,发展一流的设计和服务,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我省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等融合发展,综合利用工业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等文化创意手段,助推我省各行各业弯道取直、后发赶超,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催生新兴业态,着力提高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体系初步构建,融合发展业态初具规模,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著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省文化创意活力明显增强,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集聚园区(基地)和新型城镇。

二、主要任务

(三)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大数据信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抢抓国家建设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机遇,充分发挥“云上贵州”平台优势,促进文化资源与新兴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发展。加速申报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打造动漫、影视、娱乐、电子出版物生产、转换、加工和投送平台,形成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文化、艺术新业态。鼓励交互式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手机电视创新型业务应用,面向多平台、多通路加强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建设。以时尚艺术创意手法对民族风情文化进行深层演绎,打造民族主题影视剧、民族主题游戏等创意产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游戏运营平台和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原创游戏产品的研发、推广与出口。依托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平台,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建设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项目、贵安新区大数据产业园、贵阳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富士康(贵州)第四代绿色产业园等。继续办好亚洲青年动漫大赛,加强与国内外优秀动漫企业的交流合作,打造形成一批动漫精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创新发展。依托我省山地特色文化、自然生态等资源,大力发展山地景观旅游、乡村特色旅游,积极探索避暑休闲、科普探险、修学旅行等新兴业态,加快打造重点景观和精品线路,推动山地旅游与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城镇文化、建筑文化等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快旅慢游”交通体系和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山地旅游通达性、便捷性、舒适性。加强品牌营销,以“多彩贵州·山地公园”为主打品牌,深度挖掘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有较强独特性的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形成具有产业带动效应的节庆品牌。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快建设“智慧旅游云”,全面提升以民族文化和山地生态为核心价值的贵州山地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地域文化元素与旅游产品的有机结合,加大文化旅游特色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推广,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将文化创意元素融入旅游景区景点规划、旅游产品与线路开发、旅游品牌与节庆策划、旅游市场推广、旅游商品开发等领域,重点打造以黄果树、荔波、赤水等为代表的独特景观自然风光旅游产品体系,以遵义、黎平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以阳明文化、海龙屯、屯堡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旅游产品体系,以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产品体系,以石阡、剑河、息烽等为代表的温泉旅游产品体系,以六盘水、桐梓等为代表的避暑旅游产品体系,以镇远、西江苗寨等为代表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体系,以国酒茅台为代表的酒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以平塘世界最大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为代表的科技旅游产品体系。鼓励发展积极健康的特色旅游餐饮和主题酒店,引导旅游和文化、时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现代山地高效农业融合创新发展。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农村生活方式和农业生态资源发展创意农业,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鼓励各地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唱响“多彩贵州·绿色农业”的总体品牌。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大产品开发、市场细分与文化创意融合,赋予产品生态品质、品牌和企业文化内涵,提升附加值。稳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倍增计划,围绕重要交通要道、目标市场和旅游景区,打造以农业休闲观光、度假旅游、农事体验、养老养生和野外拓展的旅游目的地。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和设计,大力推广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民俗风情、科普教育、文化传承为一体的活动,打造一批田园风光优美、风土人情自然、民风民俗淳朴的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园。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贵州山珍”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

(六)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新型建筑建材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单位参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创意设计研究,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大力发展具有“贵州脸谱”的山地建筑,打造符合贵州山地特色、传承多彩民族文化的绿色建筑。坚持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建筑设计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打造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名城名镇名村。鼓励装饰设计创新,推进装饰产品和材料升级,着力建设一批新型建材产业基地。依托贵州省100个建筑业骨干企业以及新型建材业示范企业、新型建筑业示范县,重点支持一批新型建材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健康运动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商务运动休闲、徒步山水游、极限户外运动、水上漂流等以山地户外运动为特色的健康运动产业。大力培育运动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繁荣健身娱乐业和体育培训业、体育户外产品制造业,加快形成体育健身服务产业群。积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探索和完善大型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建立健全以“赛育市”、以“市促赛”的产业发展机制,带动体育娱乐、体育健身、体育用品、体育中介、体育传媒等产业发展,形成以赛事聚集产业要素和体育服务的新格局。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通过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体育衍生产品,打造体育文化品牌,培育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形成共同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推进遵义市奥体中心、安顺市体育中心等运动健身综合性示范基地及体育场馆建设。进一步扩大贵州(老王山)国家生态型多梯度运动训练示范基地、清镇亚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红枫湖亚高原水上训练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亚高原重点实验室影响力。加快建设万峰林、环雷公山、韭菜坪等一批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基地。举办好格凸河国际攀岩节、坝陵河低空跳伞赛等体育赛事,支持各地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进一步丰富传统节庆活动内容。(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八)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烟、酒、茶、食、药“五张名片”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发挥贵州特色优势产业的传统品牌效应,引入人文、绿色、生态、环保、健康概念,促进文化创新和设计服务与现代时尚元素深度融合。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在充分挖掘、继承和发扬传统工艺的同时,将生物工程、基因工程等新兴技术应用于“五张名片”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推动国酒茅台、都匀毛尖、湄潭翠芽等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打造贵州特色优势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贵州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构建品牌特色产品营销体系,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加工水平。加快推进苗药、瑶药等民族药新药研发工作,鼓励药食两用、药食结合的健康养生产品开发。支持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医药研发平台。加快建设民族医药为特色、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区为支撑的民族医药健康养生服务区,大力推进从江县瑶族健康医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地、万峰林洒金贵州苗药养身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文化厅)

(九)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发展。依托贵州航空、航天和电子工业三大军工基地在技术、人才和制造能力方面的优势,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需求的应用设计和文化内涵研发,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综合利用工业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等文化创意手段,提升产品外观、结构、功能等设计能力,努力塑造制造业贵州自主品牌,提升制造业的文化附加值。建立健全门类相对齐全、配套不断完善,涵盖航空航天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及特殊装备、精密数控装备和关键基础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和电力装备等领域的装备制造业设计服务体系。以贵阳、遵义、贵安新区为核心,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业聚集区,支持企业实施创新项目,大力推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和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十)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商务会展业融合创新发展。依托我省生态资源优势和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等优势,重点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贵州)酒类博览会、中国(贵州·遵义)国际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贵州)民族医药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产品博览会、孔学堂·国学图书博览会等知名度高、具有品牌效益和影响力的展会。加快数字、网络等现代技术应用,构建一体化服务通道,提升会展业精细化服务能力。扩大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产品博览会影响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博览会的举办。推进会展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培育和引进实力雄厚的会展企业,吸引一批国际大型展览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在我省落户。鼓励引进和培育发展一批专业会展旅游中介机构,扩大旅行社及酒店的业务范围,开发与会展相关的文化产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

(十一)增强文化创新活力,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坚持相互融合的设计理念,推动民族文化元素与现代设计有机结合,突出地域特色和原创特征,形成有多彩贵州特色的创意设计发展路径。深入挖掘整合,提升少数民族刺绣、银饰、纺织、印染、剪纸等传统工艺,培育一批精品,打造新品牌。以创新为龙头,发挥文化创意的辐射力,进一步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中国(遵义)长征文化博览园等“十大文化产业园”、多彩贵州城等“十大文化产业基地”。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壮大省广电、报业、出版、期刊、演艺、网络、投资、设计院所等龙头文化企业,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微型广告、创意、设计企业,推动骨干文化企业上市。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走出去”,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培育一批经纪、代理、评估、鉴定、咨询、策划、研发、法律服务等文化产业中介机构。(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

三、政策措施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企业或个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有效保护,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创新、创意和设计激励机制。加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的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活跃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要为省内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提供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培育等方面的帮助,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产学结合,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新闻出版局)

(十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实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在申报专利权时可申请省科技厅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省科技专利专项资金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十四)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发挥文化产业、金融、财政政策协同作用,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鼓励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给予一定利率优惠。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开发个性化、专业化、灵活多样的融资产品。拓展贷款抵(质)押范围,完善无形资产和收益权抵(质)押登记公示制度,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等特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提供融资及担保服务,探索由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担保费、贷款利息等进行补贴。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积极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改文产办〕)

(十五)强化人才培养。实施国家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继续推进贵州省甲秀文化人才(“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一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经营管理领域的拔尖人才。组织重点企业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集中地区和国家重点院校举办招聘活动,邀请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参加省高级人才洽谈会。对经认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高层次人才、亟需紧缺人才,根据相关标准享受住房、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省内高校要开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相关专业,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培养,科研机构和文化企业要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创意和设计与经营管理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设置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鼓励文化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创意人才和营销经纪人才。(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

(十六)培育市场需求。推动转变消费观念,培养文化消费意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念,激发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消费,探索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引导群众进行文化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实行居民文化消费补贴,扩大文化消费规模。通过加强家庭培养、学校教育、传播媒介宣传,重点引导青少年和大众群体建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引导娱乐休闲消费为主向知识文化消费为主转变,激发创新和设计产品服务消费。通过文化演出、文化教育、媒介传播、展览展会、旅游观光等活动,扩大文化消费规模。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

(十七)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培养激发创意、创新的产业发展环境。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评估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要精简审批流程,严控审批时限,公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效率。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优先保障发展文化产业用地计划指标,市(州)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由省级给予保障。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产业,其用地手续办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对重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落户贵州的采取“一站式”服务,用地可采取“一事一议”,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责任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组织实施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牵头的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定期评估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财政、教育、科技、国土资源、税务、统计、金融等部门沟通,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和支撑体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鼓励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统计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附件:贵州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表.xls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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