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陈旭明今受审
2009-09-18 20:05:21 作者:中国民族文化网 来源:[标签: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舞王”大火烧出的“亿元副局长”陈旭明一案将在深圳市盐田法院开庭审理,陈旭明被控受贿6万元。对指控金额如此之少,很多网友给予强烈质疑。广州知名律师表示,按现行刑法规定,陈旭明的量刑应该不超过12年有期徒刑。今日
“舞王”大火烧出的“亿元副局长”陈旭明一案将在深圳市盐田法院开庭审理,陈旭明被控受贿6万元。对指控金额如此之少,很多网友给予强烈质疑。广州知名律师表示,按现行刑法规定,陈旭明的量刑应该不超过12年有期徒刑。今日下午,“舞王”大火烧出的“亿元副局长”陈旭明一案将在深圳市盐田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陈旭明提出公诉,其中涉案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目前暂不知法庭能否容许媒体记者旁听庭审,本报今日会继续关注此事。指控事实两次被宴请三次接受好处记者昨日从盐田法院获悉,今日下午2时30分,“亿元副局长”陈旭明将在盐田法院开庭受审。根据目前检察机关公布的信息,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旭明在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并兼任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诸多违法行为,在开业一年时间内就发生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陈旭明曾两次接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请,并分3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盐田区检察院认为陈旭明涉嫌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关键词:[标签:关键字]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已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