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陈旭明今受审
2009-09-18 20:05:21 作者:中国民族文化网 来源:[标签: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舞王”大火烧出的“亿元副局长”陈旭明一案将在深圳市盐田法院开庭审理,陈旭明被控受贿6万元。对指控金额如此之少,很多网友给予强烈质疑。广州知名律师表示,按现行刑法规定,陈旭明的量刑应该不超过12年有期徒刑。今日
仕途经历:奋斗20年爬上副局长位置陈旭明于1970年5月出生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县。儿时随父母举家迁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曾就读于平冈中学。1989年开始,在宝安县当招聘民警、办事员,4年后升任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负责人、副所长。1998年调任宝岗派出所负责人、副所长。2001年到2003年担任龙岗分局龙岗派出所副所长、所长。2003年调到龙岗分局担任治安科科长,2006年升任龙岗分局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保安工作,联系布吉警署和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各派出所。从宝安县的招聘民警算起,陈旭明在深圳公安系统先后工作了20年,完成了一届布衣到处级干部的身份转换。案件幕后:曾被带到东莞接受刑事调查在“舞王”事发前,陈旭明曾被树立为一个正面的公安形象,今年春节时的一篇报道中称,“2月11日中午时分,正在参加‘1002’警卫任务的副局长陈旭明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通知其父亲突发病危,要他尽快赶回家中。陈旭明强忍着内心的痛楚和焦虑,一直坚守在警卫现场直到警卫任务结束后,才急急忙忙赶回家中。但遗憾的是,他终究没来得及见上父亲的最后一面。”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成立了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步介入调查事故中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旭明迅速被公安机关控制,并被移送到东莞接受调查审讯。后来由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指定盐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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