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87名孤儿喜领基本生活费
2013-06-20 14:21:42 作者:阿孜古丽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此项工作于</span>2010年</span>1月</span>1日启动,申领条件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年龄在</span>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领程序为:孤儿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场审核,民政局审批,确定孤儿身份,核发《儿童福利证》并将孤儿基本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社会散居孤儿,民政局与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确保孤儿的亲属监护人更好地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责任。</span>
和布克赛尔县民政局
阿孜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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