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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苗族自治区成立年表

2013-09-29 22:09:07 作者:阳化杰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新中国苗族自治区成立年表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后,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日益成熟,对中国国情认识的不断深化,逐步明确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后来,民族区域自治又明确载入历次宪法,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后,广大苗族同胞同样成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受益者。

建国后,成立的苗族自治区先后有: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2年7月1日)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1952年11月26日)

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4年11月11日)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年7月23日)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年8月8日)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1956年11月30日)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20日)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4月1日)

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3年9月11日)

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66年2月11日)

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年12月31日)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年5月1日)

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年11月7日)

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年11月11日)

湖北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年12月1日)

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11月10日)

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4年11月13日)

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1985年)

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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