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立公司,却缺资金?如果你有没收回的欠款,就不用发愁了。日前,乌鲁木齐市出台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允许以债权等方式出资登记注册公司等41条含金量极高的措施。</p>
在这41条措施中,超过一半的条款是给予资金、政策等支持的,涉及设立乌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征收等。有近三分之一的措施是为小微企业减负的,其中就包括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注册条件,简化手续和缩短办事时限等。此外,还有一些是促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p>
市场准入
注册年检三放宽</strong>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间资本要发展壮大,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进去以后被挤出来的‘弹簧门’。”此次乌市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就有打破“玻璃门”和“弹簧门”的三放宽措施。</p>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对小型微型企业开放。</p>
放宽登记注册条件:允许以债权等方式出资。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技术出资设立公司的,出资比例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在国家级开发区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设立的企业,以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指定的场所作为住所的,可持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住所登记;对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初次创业申办企业的,实行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
放宽年检条件: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免予提交审计报告,实施绿色通道快捷服务;生产经营正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提交材料按时参加年检的,经企业申请可延期90天年检;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时,其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p>
建20个企业服务平台</strong>
谈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曾说:“政府要多服务,少干预。不会服务,还不如不工作。” 此次乌市出台41条措施就可以看到在这方面的努力。</p>
在提高服务效率和简化手续方面,对新办营业执照,申请手续齐全的当场决定、当场发照,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积极推行限时服务、承诺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减少企业办理事项的等待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方式等。</p>
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20个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10个经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p>
建立创新专家服务团。组织有关行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指导和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和技术骨干。</p>
建5个小企业创业基地
“十二五”期间,至少建设5个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各级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和异地企业协会、商会投资创办小企业创业基地(园区),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创新创业孵化功能的、有利于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园区。基地里对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p>
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现有存量土地、闲置场地和厂房改造,建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示范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和运行机制。</p>
政府采购
超30%给中小企业</strong>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乌市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p>
继续清理不合理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p>
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p>
符合法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p>
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微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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