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峰自治县立法、监督为生态环境撑起“保护伞”
2013-10-12 13:54:12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浏览次数:0
中国民族宗教网讯(记者罗一萌 通讯员 季卫民)10月8日,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安排部署了开展对人大《关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视察活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创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县活动。</p>
绿水青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五峰自治县人大依法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相关立法工作,利用各种履职形式,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使五峰变成天蓝、地绿、水清、山秀、林翠的世外桃源。目前,县域内拥有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柴埠溪国家森林公园(国家AAAA景区)、五峰国家地质公园三大“国字号”生态名片。</p>
近年来,五峰自治县人大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战略,保护资源,充分利用民族自治地区的立法权,制定并颁布了《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水电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无公害农产品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这些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生态环境建设专题调研,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活动,总结环境保护的经验,发现问题即时督促整改。</p>
去年以来,深入全县各地开展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县人大对后河立法保护,制订了《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目前已进入报审程序;组织对五峰自治条例进行修订,对资源保护方面的内容作了补充;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章节共8条,针对坚持生态立县,加快建立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机制,管理和保护境内的土地、森林、水域、矿藏等自然资源,节能减排标准,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重点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深入柴埠溪、后河等地开展森林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有关资源保护的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取得良好效果。认真审议县政府和部门相关报告,依法加强监督,促使资源保护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的决议,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落实人大决议的措施和办法。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全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向县政府有针对性地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增强提供生态产品能力;以生态文化建设为载体,着力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等项建议。县政府强化措施,加强落实。如在铁矿、煤矸石等矿产资源保护方面,近两年,五峰没有审批新增矿产开采企业。在土地资源保护方面,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2万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如围绕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工作,全县大规模封山育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累计造林100多万亩;严格保护国家划定的100万亩天然林;积极争取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生态公益林建设等一批重大生态项目;在茶叶加工企业大力推广柴改电、柴改气等替代燃料,扶持农民建设沼气池,引导农民使用节柴灶、节柴炉等,大幅减少林木资源消耗。近几年,全县累计扶持农民建设户用沼气池2.6万口,适宜农户沼气入户率达到65%;节柴灶和节柴炉综合使用率达到95%以上。为实现既要保护青山绿水,又要强县富民的目标,五峰在枝江市创办了民族工业园,发展“飞地经济”,规划面积8、7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1%,位居湖北省县市之首;森林蓄积达到668万立方米。五峰被国家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后河将被国家列为华南虎放养基地;柴埠溪森林资源由79%上升到90%,晋升为国家4A景区,目前正在创建5A景区,五峰被评为全国十大生态县和湖北生态旅游强县,游客纷至沓来,今年1至9月接待游客61万人次,有力地推进了跨越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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