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乌苏市党政机关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
2013-10-31 19:34:11 作者:盛益民、韦贵玫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自我净化,切实解决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10月22日起,我市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须在10月29日前自行清退收受的会员卡,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要向所在单位作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span>
此次清退活动的参与对象为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乡(场)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人民团体的在职干部职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已在6月13日完成清退),清退的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退对象无一遗漏、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时限按期完成、清退过程不走形式、清退效果不打折扣;严格实行“零持有、零报告”,每一位党政机关的在职干部职工都要自觉清退,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纪委对目无纪律、顶风违纪或弄虚作假、拒不按要求清退的,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仍违规持有会员卡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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