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撑起民生“保护伞”
2013-11-09 11:33:40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浏览次数:0
社会保障撑起民生“保护伞”
11月5日,跟记者细数去年身边的点滴变化,乌市天山区建工社区低保户宋志英脸上写满幸福和希望。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不断完善以社会保险、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百姓撑起了民生“保护伞”。<br />
参保人数达到2176万人次
说起养老金,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查干赛尔村村民阿不都·克里木老人非常满意。“中央财政每月55元养老金,加上县里补贴的45元,一个月有100元。”11月4日,已领取养老金一年多的阿不都老人通过电话告诉记者,“有了政府发的养老金,儿女们的负担轻多了。”
像阿不都一样,现在全区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农牧民每月都能准时领到养老金。据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自2009年12月启动以来,全区92个涉农县(市)全部纳入新农保实施范围。截至今年9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95.4万人,参保率达到98.5%。<br />
唐莉是乌鲁木齐市的一名自由职业者,一直没有社会保险。父母总在耳边唠叨:“将来年纪大了怎么办?万一生病了怎么办?”今年年初,唐莉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办了参保手续。“现在父母不担心了!”唐莉微笑着说。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五七工”等等,那些曾经徘徊在社保体系之外的人群正逐步被纳入到制度中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的三年多成为我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度最快的时期。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参保人数达到2176万人次,比去年增加53万人次,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br />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strong>
2010年7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0年6月1日起,在原有64.5万城市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21.6万城市困难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呈祥社区特困居民刘素英老人,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受益者。3年多前,老伴去世,儿子残疾,孙女上学,自己患病,生活的无奈和困顿让她不堪重负。
当年8月,呈祥社区干部给老人全家送来了低保证。从那时起,刘素英老人一家每月可领到数百元低保补助金。
据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介绍,目前我区已有86.2万人享受城市低保,129.9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为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水平,消除物价上涨影响,2010年7月,自治区决定从当年6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2011年8月,自治区决定从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不低于12元,全区216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同时,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当月CPI涨幅达到3.8%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每上涨1个百分点城市困难群众按12元发放补贴,农村困难群众按8元发放补贴,全疆230万困难群众受益这一惠民新政。<br />
2010年以来,自治区多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全区城乡低保平均补助由2010年176元/月、827元/年提高到2012年底的291元/月、1638元/年,增幅达65.3%和98.1%,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br />
每年300多万人次受益医疗救助
自治区民政厅统计,今年前5个月,自治区已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近两亿元,241万多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新源县第六中学学生施旭辉就是受益者之一。今年年初,施旭辉被医院查出左胫骨肉瘤,高昂的医疗费让全家愁眉不展,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后,为他提供了一笔大病医疗救助金,让这个困难家庭渡过了难关。
据了解,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每年都将城乡医疗救助列为重点民生工程,投入巨资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
为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自治区将患有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等20种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与此同时,自治区还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参保资助力度,并将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疆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88亿元,累计385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2012年投入5.88亿元资金用于医疗救助,累计318.82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本报记者/杨英春张昕宇 )
新闻链接
2009年12月,自治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自治区及时调整新农保试点实施方案,补充完善政策,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增强政策吸引力,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95.4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8.5%。
同时,自治区还不断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力度,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176万人次,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br />
为把城市低保边缘人群纳入低保范围,2010年7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从2010年6月1日起,在原有64.5万城市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21.6万城市困难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我区已有86.2万人享受了城市低保,129.9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为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水平,消除物价上涨影响,自治区多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2010年至2013年,城乡低保资金从26.6亿元提高到45.3亿元,3年累计投入149.8亿元。(完)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不断完善以社会保险、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百姓撑起了民生“保护伞”。<br />
参保人数达到2176万人次
说起养老金,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查干赛尔村村民阿不都·克里木老人非常满意。“中央财政每月55元养老金,加上县里补贴的45元,一个月有100元。”11月4日,已领取养老金一年多的阿不都老人通过电话告诉记者,“有了政府发的养老金,儿女们的负担轻多了。”
像阿不都一样,现在全区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农牧民每月都能准时领到养老金。据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自2009年12月启动以来,全区92个涉农县(市)全部纳入新农保实施范围。截至今年9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95.4万人,参保率达到98.5%。<br />
唐莉是乌鲁木齐市的一名自由职业者,一直没有社会保险。父母总在耳边唠叨:“将来年纪大了怎么办?万一生病了怎么办?”今年年初,唐莉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办了参保手续。“现在父母不担心了!”唐莉微笑着说。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五七工”等等,那些曾经徘徊在社保体系之外的人群正逐步被纳入到制度中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的三年多成为我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度最快的时期。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参保人数达到2176万人次,比去年增加53万人次,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br />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strong>
2010年7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0年6月1日起,在原有64.5万城市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21.6万城市困难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呈祥社区特困居民刘素英老人,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受益者。3年多前,老伴去世,儿子残疾,孙女上学,自己患病,生活的无奈和困顿让她不堪重负。
当年8月,呈祥社区干部给老人全家送来了低保证。从那时起,刘素英老人一家每月可领到数百元低保补助金。
据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介绍,目前我区已有86.2万人享受城市低保,129.9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为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水平,消除物价上涨影响,2010年7月,自治区决定从当年6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2011年8月,自治区决定从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不低于12元,全区216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同时,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当月CPI涨幅达到3.8%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每上涨1个百分点城市困难群众按12元发放补贴,农村困难群众按8元发放补贴,全疆230万困难群众受益这一惠民新政。<br />
2010年以来,自治区多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全区城乡低保平均补助由2010年176元/月、827元/年提高到2012年底的291元/月、1638元/年,增幅达65.3%和98.1%,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br />
每年300多万人次受益医疗救助
自治区民政厅统计,今年前5个月,自治区已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近两亿元,241万多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新源县第六中学学生施旭辉就是受益者之一。今年年初,施旭辉被医院查出左胫骨肉瘤,高昂的医疗费让全家愁眉不展,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后,为他提供了一笔大病医疗救助金,让这个困难家庭渡过了难关。
据了解,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每年都将城乡医疗救助列为重点民生工程,投入巨资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
为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自治区将患有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等20种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与此同时,自治区还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参保资助力度,并将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疆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88亿元,累计385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2012年投入5.88亿元资金用于医疗救助,累计318.82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本报记者/杨英春张昕宇 )
新闻链接
2009年12月,自治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自治区及时调整新农保试点实施方案,补充完善政策,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增强政策吸引力,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95.4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8.5%。
同时,自治区还不断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力度,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176万人次,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br />
为把城市低保边缘人群纳入低保范围,2010年7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从2010年6月1日起,在原有64.5万城市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21.6万城市困难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我区已有86.2万人享受了城市低保,129.9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为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水平,消除物价上涨影响,自治区多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2010年至2013年,城乡低保资金从26.6亿元提高到45.3亿元,3年累计投入149.8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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