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与梦中国 美美与共之梦
2013-12-07 07:57:04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浏览次数:0
差异与同一
人之初,语言浸染,文化熏陶,并无选择的权利。但同为中国人,语言不同,文化多样,如何面对?同化似乎是短平快的选择,不仅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大大减少交流成本,也可以让语言、文化、“种族”的边界一致起来,国家安定,百姓富裕,岂不是一个理想境界?可惜,这终究是“一厢情愿”,不符合人类学常识,也不符合过去的历史和当下的实际。</p>
历史和现实证明,强制同化不是上策,它不仅会带来民族仇杀、痛苦记忆,也不符合公平正义和伦理美德。西方一些国家过去实行强迫同化,把原住民子女强行送往外地集中就学,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带来沉痛的心理创伤。美国曾实行熔炉政策,也以失败而告终,转而实行多元文化政策。人类学、族群与种族理论是大学基础课程,族群平等、种族平等是全民的共识。新中国从一开始就制定和实施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迄今已有大半个世纪。从中国国情出发,有民族区域自治比没有民族区域自治要好得多。这个事实不容否定。</p>
人生而平等的理念是现代文明的基石,而后天习得的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并不能动摇这个基石。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物象对于人们心灵的触动是同一的,但是有感而发的声音却千差万别,形成各种语言和方言。同样,我们的物觉起初是同一的,但是我们的文化对它们有不同的分类,反过来又“指导”我们的物觉。</p>
古人所说的形气神三元及其勾连,可用来解释差异与同一的关系。差异是形,同一是神,交流是气。差异无处不在,男女不同,阴阳有异,山高水深,冬冷夏热,大象小虫,青龙朱雀。万物各异且能共生,人各不同且能相处,意气合一,百脉相通。一方面,形神属于不同层面,形物万象属于基层,神韵同一属于高层,精气交流属于中层,层次不杂,差序有致。交流出能量,交流出信息。“形”本特殊,与日常生活有关,时刻发展,不断变化,充满差异。正是发展、变化和差异的存在,才让世界更精彩,生活更有趣,情感更丰富。“神”通万物,属于普遍,植根共识,通约差异,观照持久。“气”在交流,沟通形神,协商共生,韵律和谐。因此,形气神分属不同层面,各有功能,不可替代。差异与同一,矛盾与共生,共同分布于同一个阶序中,其中差异与矛盾属于基层,同一与共生属于高层,它们在交流协商中上下沟通,实现关联。在同一层面上,差异与同一并不存在必然矛盾,它们分属于日常生活和理性抽象。当然,不能不承认,日常生活中蕴含抽象,理性抽象要基于生活。从差异中升华同一,在矛盾中协商共生,是人类的生活智慧和生命记忆。</p>
民族多样根本不会影响国家一体,更不会影响人类共生。首先要说明,在汉语汉文的语境中,“民族”与“国家”并不重合,“民族”就是“民族”,“国家”就是“国家”。不过,在以英语为代表的西方语言中,“民族”和“国家”语义不明,把一国之内原本多样的民族现象一厢情愿地说成是同一。以至于有人批评说,是美国人把“民族”和“国家”弄混了。“美国”叫The United States,直译为“联合国”,但美国人并没有因此非要改“国”为“族”,“联合国”就“联合国”,“那又怎么了”?“联合国”叫The United Nations,直译“联合族”,联合国的官员们也并不急于将“族”改“国”,“联合族”就“联合族”,“那又怎么了”?各国各地有自己的一套名实配置的传统,并不会为了译名而牺牲历史,削足适履难以成立,缘木求鱼实不可取。译名差异并不妨碍互通有无,名实配置的特殊也不妨碍取得重叠共识。</p>
中国的现有民族格局是各个利益集团在漫长的历史中博弈的结果,是政治协商的结果,不是无中生有,更不是凭空想象。民族区域自治是于国于民都有利的历史抉择。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衡量一个社会是否进步,主要看弱势群体是否在做出更大的妥协后仍然能够受益。某种程度上,这句话拿到中国也说得通。毋庸置疑,从族际政治博弈的角度看,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属于历史性的重大进步,而不是退步。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并不是“潜在的威胁”,而是国家多族生态的健康标志;少数民族也不是什么“累赘”,他们是国家的公民和建设者。就像在同一个家园里生活着男女老少,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嗜好不同,习惯不同,这并不影响大家和睦相处,共同生活。纵观当今世界,国家大大多于民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曾经是鼓舞人心的口号,现在至多是对“逝水年华”的追忆。多民族共居一国是正常现象。多民族的政治认同,是多民族和谐共生的根本保障。</p>
群体差异与个人差异</strong>
个人有“皮囊”,“皮囊”包裹的生命体有生老病死的“大限”。但是,说到群体就不同了。</p>
群体离合不定,语言变异,文化交融,充满变数。几代前是某族,几代后变成另外一个族了。族际通婚的情况更加复杂,子女可选择父母双方的任何一个族属,富有弹性。所以,现代国家要以公民为本,群体为用,把群体作为公民的放大。在现代国家中,公民个人享有文化约定和政治保障的民族自由。这种自由也会表现为不同的群体认同,有时个人出身少数民族,是他(她)群体认同的起点,对群体的否定就是对他(她)身份的否定,这显然不是公平正义的做法——他(她)自己不能决定出生在何种家庭,何种族群,何种语言和文化环境,也不能决定自己会拥有什么样的体貌特征。如果把个人的语言和文化说成是“威胁”或者“累赘”,显然没有任何说服力。设身处地,别人把你的语言和文化说成是“威胁”或者“累赘”,你会作何感想?也许你会因为自己出身于多数民族而倍感庆幸?也许你会因为他人出身于少数民族而感到惋惜?这有违人生而平等的民主理念。</p>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每个人都有不受到族群和民族歧视的自由,也有保持和维护自己族群和民族认同的自由。个人的民主自由也包括群体认同的自由,不能把个人的民主自由与个人群体认同的民主自由对立起来。个人民主自由意味着对个人出生于其中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的包容和尊重。可以说,个人的差异和群体的差异水乳交融,从群体差异可以析出个人差异,从个人差异也可以归纳群体差异。个人民主自由意味着最大限度地包容个人所出身、所选择的语言和文化,这也符合公民同时也是民族成员的基本现实。因此,不能把个人民主自由和民族差异认同对立起来,认为公民只能使用公民语言文化,不能使用民族语言文化,只能有公民的风俗习惯,不能有民族的风俗习惯,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显而易见,所谓的公民语言和公民风俗习惯,同时也是某个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把某个民族的语言文化作为族际语言文化,是普遍做法,不是例外;但是,任何民族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都不能自然而然地变成族际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哪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能够成为族际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是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非“天然”,亦非“当然”。困难在于,在缺乏沟通的情况下,一些人不大容易接受另一些人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自然而然”或者“理所当然地”成为族际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因此,围绕族际语言文化和族际风俗习惯的的政治协商,就显得十分必要。最佳方案是让各方意识到,某族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成为族际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不仅符合各族共同利益,也符合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种族际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形成和认定,是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要表达让弱势群体也受益的最低要求。</p>
在越来越多的国家,个人的群体认同具有较大空间,个人原则上有选择群体认同的自由,也有保持自己的群体认同且不被他人非议的自由。个人和群体是互生关系,个人天生蕴含社会属性,是父母结合的“产物”,生下来就要互动交流;群体由个人组成,互不相同的个人组成共同体。</p>
交流、交融和韵美
费孝通先生志在富民,晚年有更深刻的思考。他指出,中国正在从科技兴国走向文艺兴国,平等交流,“美美与共”格外重要。先有平等交流,后有和谐交融,尊严与和睦伴生,没有尊严就没有和睦,没有和睦尊严也就失去保障。要做到民族之间的和睦交融、互守尊严,就要弘扬美德,掌握神韵,即谐韵美德。费孝通先生认为,“技”是指做得好不好、准不准,可是“艺”就不是好不好和准不准的问题了,而是讲一种感觉,就是一种美感,人人都有它,但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这是一种神韵,一种风,一种气;它不是具体的东西,不是物质的东西。他认为,我们的子孙会迎来“文艺兴国”的高潮,要再来一次文艺复兴。对于人类来说,仅仅富足是不够的,他们不会满足于吃饱穿暖,他们需要文艺,需要神韵。梦构韵美中国,实践中国梦想,这大概是费孝通先生的用意所在吧。</p>
谐韵梦中国,美德中国梦。人际交往需要谐韵,民族关系需要美德。舞剑泼墨,击缶行歌,韵自何出?自差异出,自共生出,自交流出,自协商出。先有差异,后有美德,先有交流,后有谐韵。以美德和谐民族差异,以美德交融语言和文化差异,就能够包容这些差异,公平对待,美美与共,光光交彻。人富之初,腰缠万贯,形神分离,宽容一己之私,排斥他者之异。不过,消灭异己是一厢情愿,同化天下是无端想象。要消灭异己,异己者不会同意,竭力抵制,终不能成功;即便异己者被消灭,同己中又会产生新的差异,形成新的异己,所谓民主自由就是产生差异的民主自由。群内有群,族内有族,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历史如此,现实如此,未来如此。有民族差异就有民族交流,有民族交流就有民族交融,韵美出自交流,出自交融。</p>
但是,这样一幅交流、交融和韵美的图景,只能在和睦友爱、彼此尊重的基础上展现;没有和睦友爱、彼此尊重,就没有平等交流和和谐交融,当然也就没有韵美。</p>
自觉与他觉</strong>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说人生来怕死,遂以宗教抚慰;资本主义摧枯拉朽,宗教失魅,信仰危机,遂以民族主义替代。中国人曾经以实用主义安身立命,儒释道三教圆融,文字象形,礼仪定制,宗教并无全民根基,民族主义难以带来和平。不以宗教安身,不以民族主义立命,我们需要走多族和睦的生态之路。</p>
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之后,文化自觉显得特别重要;但文化自觉要建立在文化他觉之上,类似于人类学研究他者文化是为了更好地反观自我。文化自觉不仅在于培养自信,认识价值,也在于反思自我,推陈出新。文化他觉不仅在于尊重他者,交流精华,也在于求同存异,重叠共识。爱己利他是自觉与他觉的结果,是反思与内视的升华。爱己族,亦爱他族,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学会说“你的民族有大智慧”,学会说“你的民族有大文明”,这是文化自觉和文化他觉的基本功。说别人好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不好,说别人聪明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不聪明;相反,当你说别人好、别人聪明时,别人会说你更好、更聪明。中国自古有大禹治水的“处世之道”,即避免针锋相对,顾面子,讲情分,做事有分寸,做人有余地。族际妥协是减缓民族矛盾、减少民族冲突的历史经验。你先让一步,我随后让两步,循环往复,在宏观上大致平衡,表现了社会文明,隐喻了谐韵美德。</p>
自觉与他觉的前提是历史记忆,回顾民族交往、冲突、妥协、商议、互助、互利的历史,有助于理解当下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和谐的大格局,避免平面看问题,鼓吹不讲政治条件和历史背景的“人人平等”,甚至宣扬民族同化。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总体上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的利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历史作用。即便在全球化的今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仍然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只是需要在某些方面予以丰富完善。</p>
自觉和他觉需要内视,即在“发现”别人有问题时,要反观自己,要问一句:这个问题是否因我而生?中国民族识别之后的56个民族中,有千万上亿的人口较多民族,也有数千的人口较少民族。人口较多民族要学会多让步,大家相互尊重,彼此和睦,这是美丽中国的气象所在。</p>
千灯互照,万象共生</strong>
世界万象,互相贯通,互相勾连;民族人群,互为环境,互利共生。从象征意义上说,各个民族互为中心,没有绝对的中心,也没有绝对的边缘。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核心符号,相对稳定,充满感情,不能对其做价值判断。我们不能对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本身做价值判断,不能说这种亲子关系是正确还是错误;同样,我们不能对民族核心符号做正误的价值判断。民族核心符号之间的关系不能靠价值判断来调节,即不能说哪一个民族的核心符号是先进的,哪一个民族的核心符号是落后的,而只能说你的核心符号是优秀的,我们的核心符号也是优秀的,这叫做美美与共。</p>
据说,法藏大师曾为武则天讲解《华严经》,为了说明无尽缘起,万物关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放置十面镜子,点燃一千盏灯,灯光在镜中交相辉映,如满天繁星,后人称为“千灯互照,光光交彻”。中国各民族如同千灯互照,息息相关,互利互惠,与万象共生,与万物同在。不容否认,经济是否繁荣,金融是否发达,是可以辨明高低的。但是,说到民族核心符号时,哪个高?哪个低?更谈不上谁改造谁。举那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来说,那里并非一无是处,那里的文化价值并不输给经济发达地区,尤其不输给大城市。那里的自杀率低,关爱率高,幸福指数高。如果我们把“文化”理解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总和,理解为形气神的叠加,那么,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尤其是汉族地区和民族地区之间,就存在文化互助的关系。不发达地区要向发达地区学习,后者也要向前者学习,学习那里的生存智慧,学习那里的彼此关爱。</p>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幕式晚会丁卫国/摄</p>
举一个生物学的例子,对于生物体和环境来说,环境不是外部结构,而是生物体的“产品”。对应于生物体的生物特征,没有环境就没有生物体:生物体是进化的对象,也是进化的主体。同样,民族共处时,他们互为环境,互相“生产”对方,在“生产”对方的同时也“生产”了自己。这种“生产”是一个彼此之间互动适应、调整改变的过程。民族互为环境,一个民族会根据对方民族的情况自我调整。但是,对于本民族来说,对方民族毕竟是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互动中的双方民族不会失去主体性。万象共生就是互为环境,互为主体,互为中心。民族共生也会在同样情况下实现。</p>
无论是少数民族还是“塞外边疆”,都可以成为反观现代性和城市化的镜子。内地与边疆、汉族与少数民族在“千灯互照,光光交彻”中可以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境界,并由此在差异、矛盾中寻求精神大同和价值共生。</p>
美美与共之梦——这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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