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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被废止

2013-12-25 10:50:49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浏览次数: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被废止

  12月23日,延边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并授权州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p>

    1991年,延边州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和农民负担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多年来,该条例在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政策的调整,特别是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和统筹提留款等政策,原来向农民收费的环境和依据已经不复存在。</p>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br />  

关键词: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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