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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是否重现河北鹿泉看守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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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发表于 2009-10-8 18:0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躲猫猫”是否重现河北鹿泉看守所???  李永光在羁押期间不明原因导致昏迷不醒,人命关天无人问  医院全力抢救终死亡前后历时18天,死亡4天无人管  李永光,男,汉族,现年28岁,河南人。租住石家庄市西三庄村民张某家以收废品为生,因涉嫌“隐匿收入”于2009年1月13日被鹿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鹿泉市看守所。  2009年8月8日鹿泉市看守所突然通知李永光的房东张某去看守所,随后张某同其同村村民付某及李永光未满18周岁的妹妹李某来到看守所。鹿泉市看守所所长领着他们三人到鹿泉市检察院后,按所长要求交付检察院5000元费用,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当时张某问所长李永光在哪里,所长告知在河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后,他们三人同所长一起来到石家庄市,所长安排他们三人在石家庄市北二环与西三庄交叉口等候,片刻之后一辆警车停在三人面前,把昏迷不醒的李永光交给张某等三人后,所长及警车当即就离开了。  三人把李永光带回西三庄李永光租住处,李永光家属看到李永光当时昏迷不醒,整个头部肿胀,头部后脑勺上方有一个鸡蛋大小的肿疱,胸部及多处有明显的伤痕,遍体鳞伤。家属立即就把李永光送到河北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过18天的日夜抢救,李永光未能醒过来,没能和家人说上一句话,于2009年8月25日早晨2:46死亡。  李永光住院期间,其家属多次找公安机关询问李永光身受重伤的原因。公安机关始终没有给予正面答复,只想“私了”。2009年8月10日、11日,家属向河北省公安厅、鹿泉市检查院反应情况,8月26又向鹿泉市检察院提出尸检申请,至今也无回音。李永光于8月25日死亡后,尸体存放在石家庄市殡仪馆。  鉴于李永光属非正常死亡,为了弄清李永光的死亡原因,给死者一个交待,给生者一个说法,家属强烈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李永光的尸体进行尸检。查清李永光遍体鳞伤,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真正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给于家属合理的赔赏。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案从8月8日事发至今已21天,石家庄市鹿泉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工作人员却一再推诿,不给当事人说明初查案情情况。不让李永光家属看看守所的录像,是否剥夺了李永光家属的知情权???  本案是否是第二起“躲猫猫”事件???  看守、办案人员是否有责任???  恳请热心人给于帮助!!!  万分感谢!!!<center></center><center>作者:lyguang4141 回复日期:2009-09-08 15:43:50 </center>  社会公正???  政府责任呢???  老百姓的生命安全???<center>作者:zghntk 回复日期:2009-09-08 15:57:49 </center>  今天就是9月8号了?河北鹿泉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还没有给出调查的大概嘛!!  这样的事情就得多查些日子?老百姓的性命呀!!  我很关注<center>作者:zghntk 回复日期:2009-09-08 15:59:31 </center>  身上的伤痕是怎么产生的总该说说吧!人民公仆嘛!该是什么态度?<center>作者:zghntk 回复日期:2009-09-08 16:00:34 </center>  路过的热心朋友,敬请分享您的高见!<center>作者:石家庄小人物 回复日期:2009-09-08 22:20:38 </center>  民主与法制河北记者站  85899900  mzyfz_hb@163.com<center>作者:84年纯净水 回复日期:2009-09-08 23:06:33 </center>  只能一句无语而言了<center>作者:lyguang4141 回复日期:2009-09-13 20:28:05 </center>  民主与法制河北记者站  贵单位负责人您好:  很感谢您的关注,我们的联系方式我已经发到您单位邮箱!......<center>作者:lyguang4141 回复日期:2009-09-13 20:31:31 </center>  家人亡魂何时定?  目前只能游荡在石家庄的上空.....  何时上天堂?  谁给我们家人来回答??????????      <center>作者:hujiali007 回复日期:2009-09-14 21:59:37 </center>  看谁能顶过谁哈,就不信了哈<center>作者:七五生 回复日期:2009-09-14 22:11:23 </center>  转到21zhai.cn.如果你寄希望在这个地方.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zghntk 回复日期:2009-09-20 09:24:45 </center>  很感谢公安局的先后给付了2000元,1800元生活费。不过上访的人在原来的地方不受欢迎!只能去住高级宾馆了。?。?。?。?。     不知道这些钱供6个人能坚持几天??    谁会理解?<center>作者:lyguang4141 回复日期:2009-09-20 09:27:51 </center>  本事件从8月8号开始到现在    时间呀!!效率呀!  急百姓之所急啊!<center>作者:lyguang4141 回复日期:2009-09-20 09:28:58 </center>  本事件从8月8号开始到现在    时间呀!!效率呀!  急百姓之所急啊!<center>作者:wcd1234 回复日期:2009-09-21 00:19:07 </center>  河北日报记者  把你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发到我的邮箱来.  1262692067@qq.com<center>作者:喜羊羊1234 回复日期:2009-09-21 00:27:20 </center>  顶你帖子……进聊天室视频聊天请加十八岁美女(寂寞宝宝)QQ919617317…绝对靓噢,她QQ空间有照片……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wcd1234 回复日期:2009-09-28 23:29:42 </center>  继续顶你的帖子。<center>作者:一个人的走 回复日期:2009-10-05 08:58:16 </center>  比起他我老公是幸运的,在10.1前放出来了,被冤狱关押445天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等级分化严重,号长在一个监室里就是最高统帅,肯定有压迫,抓紧写上访材料给执法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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