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更要走群众路线
2015-03-18 14:47:47 作者:王志祥 来源:花溪区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党在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是培养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制度保证。组织部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必须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用人导向,以群众公认和满意为目标,切实走好群众路线。
一、凭实绩,选准群众的贴心人
干部唯有心系群众,把对群众的感情内化为“实绩”,把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思想群众的期盼作为第一追求,时刻提醒自己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以知恩图报的心,时刻注意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从他们最困难的事情帮起,从他们最期望的事情做起,多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才能在百姓中树立良好的“口碑”,才能被群众所接受。
二、重德才,配强群众的领路人
选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看才能更看品行,有德无才,难以担当重任,有才无德,终究要败坏党的事业。充分发挥德的“第一道门槛”作用,坚决把那些党性不强、纪律不严、言行不一的人“挡在门外”,坚决不让品行不端、心术不正、作风不实的钻营者占到便宜。树立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用人导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注重选拔任用那些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
三、看民意,用好群众的心里人。
“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干部干得好不好,群众心中有杆秤;干部能用不能用,应看群众认可不认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要通过民主公开,真心实意地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用群众感受检验干部业绩、靠群众慧眼识人选人,大力选拔为民用权、为民办事、为民谋利的干部,大力选拔对群众有深厚感情、与群众打成一片、做群众工作拿手的干部,把群众的有序参与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鲜明地体现干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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