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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南宋交通碑里的中华礼仪

2015-08-16 10:57: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松溪县发现的宋代交通法规碑之一

松溪县发现的宋代交通法规碑之一

松溪县城郊虎头山碑林里,完整地保存着一块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南宋交通法规碑。碑上刻着宋代行路规则,凸显了中华民族礼仪之邦文明礼让的道德风尚。

松溪县地处闽浙赣三省交界,是我国古代福建省进京赶考的举子必经之地。为使古驿道有序通行,松溪县尉竖立了这块石碑。松溪县发现的南宋交通法规碑共有四块,最早发现的一块就是在旧县乡交溪码头发现的这块南宋交通碑,现在安放在虎头山碑林里。整块石碑高130厘米、宽54厘米、厚约15厘米。碑体十分完整,多数刻字笔画清晰可辨。其碑文自右向左直向排列,分为五行:第一行稍低,是“开禧元年四月望日,保正魏安”十二个字。第二行略高,是“东取马大仙殿五里,贱避贵,少避长”十四个字,其中第二个字残缺不易辨认。第三行即正中一行,上抵碑石顶端最高处,字体最大,是“松溪县归伏里十三都地名故县”十三个字。第四行排列与第二行对称,是“西取马步岭后五里,轻避重,去避来”十四个字,其中“西”字后和“避来”字之前,分别有四个字残缺不易辨认,但从后来发现的类似交通法规碑中,知道“避来”字前是“去”字。最后一行排列与第一行相似,是“迪功郎县尉林高立”八个字。

全碑总共61个字,除五个字因残缺不易辨认外,56个字还算完整,内容也简单明了。

碑文表明,这是宋代行路规则。由当时的县尉,也就是主管社会治安的县级官吏所立。据当地老人讲述,这块石碑早年倚置在旧县旧大桥桥头庙边土墙下,旧大桥是松溪县旧县毗邻浙江省庆元县的交通要道。松溪县于1981年、1982年、1991年和2001年分别在旧县村、渭田镇竹贤村、渭田镇溪尾村和花桥乡车上村发现四块南宋交通法规碑。碑文内容和格式基本一致,只有第四块石碑碑首上横刻“仪制令”三个大字,其它字行只是注明恪守交通法规地段不同、立碑时间不同和立碑人不同。碑文主要内容都基本一致:“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

据松溪县文物工作者考证,我国最早由官方颁行的交通法规始于北宋,碑上所刻的四句交通法规,即为宋太宗赵灵钦定的行路规则——“仪制令”。松溪县发现的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是南宋宁帝赵扩的年号。当时,赵宋朝廷的半壁山河,已被金兵占领了七十多年,赵家小朝廷偏安于东南一隅之地。南宋交通法规碑碑上所刻的四句交通法规,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除了“贱避贵”带有封建色彩外,其余三条都接近于现行的交通规则,字里行间凸显出中华民族礼仪之邦文明礼让的道德风尚。松溪县南宋交通法规碑的发现,填补了我国古代交通法规的实物史料的空白。

关键词:松溪中华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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