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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在法学中的运用

2015-08-16 15:29: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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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田涛教授  著名法律文献学家、法律史学者、藏书家):诸位晚上好。为了表达对于这束鲜花的感谢和答谢诸位的盛情,我将要送出一本书。这是我刚刚出的书,叫《被冷落的真实——新山村调查手记》,这本书里介绍了我们两年期间有十八个人次的学者,到浙江的黄岩所进行的社会调查。我们发现中国农村有很多被诸位冷落了的现象,比如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情感世界、他们的经济环境,他们对法律的意识、他们自发的各种救济手段和方法。这些似乎都被我们冷落了。当我们在极力地强调中国的法律建设是要学德国的还是法国的时候,我们冷落了一个被我们忽略了的现实,那就是我们中国本土民法中的营养和至今仍然存留在中国人心中的,存在于那些落后地区或者被加以引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当然后者“欠发达地区”是被美化了的称谓。我们直接可以说那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还残留了很多带有“原始色彩”的现象。那些是中国人的财富,也同样是中国人的包袱。到底有多少东西被我们冷落了呢?在这本《被冷落的真实》一书里,大概有十个这样的小点。我送给我们的马老师十册样书。马老师要送给他的学生。另外还有十本样书,我的讲座时间为两个小时,最后留20分钟给大家提问。每一个提问题的人都可以得到一本书,一个意外的惊喜。这本书被侥幸评为了今年下半年度法律类图书畅销书的第六名,作为一个个人著作被评为第六名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法律类图书包括大量的法律跟法规还有司法考试的读本,在那么多的法学著作中脱颖而出,像黑马一样杀将出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我听到大家的掌声,并且还得到一束鲜花,这束鲜花我要转送给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老师,李祝环女士。李老师和我一起风风雨雨二三十年,和我去了日本,又从日本到了美国,又从美国到了法国,我们周游了祖国的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在此也向她表示感谢。顺便说一下,李祝环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她是我们小孩的母亲。(笑声)

我们这个讲座是我专门为今天准备的,它原来的名称叫《法律的文字符号表达》。我们的古人一定用某种文字形式记录了先民的生活,比如中国古代有一个人,在早晨升起来的时候画一个太阳,在太阳的下面又画条横线,这就是“旦”字。看见了弯弯的月亮就写个“月”字,看见了眼睛就写个“目”字。这些都是古代的人对于自然界的认识。中国的古人除了对自然界的认知以外,他们还应该对他们的社会生活进行认知。遗憾的是我们忘记了。我们最容易忘记的是我们最熟悉的。

比如我们可以看黑板上这两个字(黑板板书繁体“买卖”二字),我故意把它们写成了繁写体,就是为了让大家有一个直观的了解。“买卖”两个字的读音很相似,字形也非常接近。讲北京话的人都能很清楚地念出卖买两个字的读音。广东人却很难说清楚这两个字的准确发音。如果我们让一个洋人说,他想要说清楚恐怕比我们要困难得多。但是洋人却把“买卖”两个字的表意作了非常清楚的解释,或者正是因为他实在搞不清楚中国这两个字的读音,于是他就把这两个字当成了一个图案来理解。“They are pictures”。他把它看成了图案,就像是两个画片。于是他明白了。那么在座的谁能告诉我“贝”字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是“钱”,钱是小名,正式的称呼应该叫货币。(在黑板上写了一些与“贝”字相关的文字)买卖就是这样的一种交易行为,甲把货币支付给了乙,乙把他的这个标的转移给了甲。如果标的物是一种财产权利,就是一种转让。你们看这是个什么呢?(指黑板上“卖”字上面的十字)古代的时候这个字的写法是这样的。上边是什么?“叉”,叉又是什么,是棵草。草字头的草字是不是这么写啊?对吧,就是草。出让方在被出让的标的物的上边插一棵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表示要“卖”这个标的物。古时候有一个叫范进的人,在参加完科举考试后,尚不知道自己已经高高的考中了,便回得家中抱着一只母鸡,呆呆地站在集市的街头。只见那只鸡上插了一棵草,人道是:卖这只鸡。学过没有,《范进中举》。诸位的师哥范进,(笑声)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考上博士,于是他去卖鸡了,有这回事吧。问题在于范进他干嘛了呢?他在鸡上面插了一棵草。据说在万恶的旧社会,卖儿卖女也被插棵草,是这样的吧。有一句时髦的词叫“余生也晚”。我是新中国长大的人,既没有被人家插过草,也没有给人家插过草,但是我知道插草是一种传统的习惯,我们去中国农村调查,发现中国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地区今天卖东西还有插草的习惯,有时候卖牛、卖羊、卖牲口还有插草的。卖人的没见过啊。卖牲口的还在插草。这个插的草的标志在罗马法里,在其他的欧洲法里也有,这是一种卖方的意思表达。草又叫什么呢?草标啊。大家能听明白吗?卖的那个是个草的标志。这就是标的的表示,大家能够共同看到的就是一种标志,按照西方法理学的解释“债的双方的同一指向”,在这里我们不能不佩服我们的古人很聪明,而且我们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很久以前东西方对于买卖的标的认知或者标的的表述,有着很大的相似性。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在法国陆续呆了三年,最初是1997年去的,1998年我母亲去世,我丁忧了一年。1999年、2000年又继续回到法国,做法兰西学院的客座教授。中国的学者能够在法兰西学院做客座教授是不多的,而且我还得到了一个铜制的法国三级纪念勋章,今天没有带来。诸位,女士们、先生们,刚才说的对买卖的论述就是我在法国学来的。法国有一位很有名的学者,他的汉语名字叫谢和耐,是很有名的汉学家。因为中国的国学在法国被叫做汉学。我的法语说的很差,简单的可以。模仿法国人说中国话,我学的很好;可是模仿中国人说法国话,我至今不会。你们听听法国人怎么说中国话。(模仿洋人腔调)“你们中国人很聪明,你们说买卖,很形象”。因为他不认识这两个字,对它不熟悉。他为了了解,把它看成了一个图案,they are pictures。于是他懂了。可是诸位想一想,我们没有解决,是因为我们对它们太熟悉。我们最容易遗忘的、最容易忽略的往往是我们最熟悉的。今天我们试验一下,在座的大家和我一起写一写有多少字和这个“贝”字有关。“贪”,对,很有意思,贝的上面是个令,看来当了令,繁体字上面是个令字,令就是官,不管是牧令还是县令,当了官就能贪,是古已有之的。“贫”,把钱都分了,没有钱就贫了。还有没有?“赏”,“租赁”的“赁”,“赎买”的“赎”,还有呢?“规则”的“则”,还有“债”,古代的责(黑板上板书“责”)这个字念“债”,那现代的“债”字被人格化了。“货币”的“货”。“货币”的“货”最有意思,不是原来的贝,是用锢跟其他东西化作的贝。所以“货币”的“货”就代表钱。货就是钱,齐国的钱上铸有字“齐之法货”。其中还有一个最有意思的字,也是我们最容易忘记的字,我不知道在座的有没有学习民商法的同学。“质”,“质押”。上面那个“斤”是什么意思?哪位同学能告诉我吗?斧头啊,是不是。斤就是斧头,一把斧头。斧头干嘛呢?在今天的担保法中仍然叫质押。担保法的概念是把可以移动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留置给对方而进行的一种担保行为。当然以不能够移动的财产或财产权利进行担保的,就是抵押。大家都学过吧,“保证、定金、质押、抵押”都是《担保法》中的内容。把人抵押到那里叫什么啊?叫人质。把物抵押到人家那里叫物质。据说秦始皇的父亲就做过人质。秦始皇的父亲被抵押到哪去了呢?很对,赵国。这就是三家分晋以后韩、赵、魏的赵国。质就是担保。秦始皇的父亲就曾经被抵押到了赵国。大家看过有个电影叫《英雄》,那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是虚构的,但是秦国去攻打赵国却是真实的。那么当时的担保合同是什么呢?你们学过的,叫质剂。“剂”这个字很有意思。我们现在_点一点地来,一点一点把大家带进我们既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黑板上板书“齐”字)“剂”,“齐”也。这个字完全地左右同形。不知道诸位明白吗?如果我们把这个字从中间分开,会发现这个字两边一样。用刀把他从中间拉开,取齐两边一样对等的。你给我多少质量,我就给你多少兵。你把儿子抵押到我这里,我就给你一个团。你把母亲抵押到我这里,我就给你出兵一个师。你把老婆抵押到我这里,就归我。一个兵也不给。(笑声)是这样的吧。所以它作为担保的财富,或者他的程度,或者他所取得,应当是相互对等的,左右应该是同形的。

我们现在讲的这些都叫做文字学,但是在中国古代它被称为国学。“国学”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广义的国学,一个是狭义的国学。广义的“国学”应该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一切以中国的主流文化及主流文化作为载体的文化现象,都可以称为“国学”。这是一种广义的国学,其中包括国剧、国乐,中国古代记谱的方法,也应当包括其他的地学、志学、朴学、牒谱学、雅学,范围非常大。还有一种狭义的“国学”,这种狭义的国学指在文史领域里比较常用的,通常被称为朴学,我们刚才所说的“你们中国人很聪明”(模仿法国学者谢和耐语调)那一方法就是用了国学中的“朴学”的方法。朴学是来源于汉书里的一句,其文质而雅,其意朴而素。是讲究文艺的一种学说。它包括两个内容,当然后来朴学一度就和经学合在一起了,是汉、魏以后逐渐和经学融合在一起的,至明清两代又和考据学融合在一起。清代中晚期有个乾嘉学派,就是两者结合在一起的产物。我们今天使用的是狭义国学中的一个概念“朴学”,并且是使用朴学中的一个概念“训诂学”

大家会觉得训诂学那么遥远,田老师今天晚上吃多了,来给我们讲讲训诂学。其实完全不是这样。训者,声也,音也,音训。诂者,义也,意也。两个意(同音),意思表达的意和它的解释的义,合在一起就是文字中音意的意思。我们今天课程中讲的这节课,当然如果有机会我们今后会讲志学,比如方志在法学中的表现;比如数学,数术类等等,如果有机会我们也会讲。当然我们还会讲“长术”。什么叫“长术”呢?我不认为在座的各位你们储存的知识里有它,比如纪年,怎么样去纪年,就属于长术。有一个词汇,叫“太岁头上动土”。你知道吗?“太岁”是什么意思?(学生回答就是土地主)土地主吗?(又有学生回答是一种微生物)微生物吗?大家的说法基本是对的,“太岁头上动土”是后来被演化成了坏人,惹不起带有土地主的含义。然而真正意义上“太岁”是一个星的名字,我们的古人管太阳升起来叫做一日,是观察太阳的结果,观察月亮呢?月有阴晴圆缺,望朔之间视为一月也。望,月亮圆了,朔,月亮看不见了,视为一月也。那么有人说,下一个是什么意思呢?是年,对不对,日月年华嘛。年是什么意思呢?在古代的写法是这样写(板书甲骨文“年”字)。年是一个丰收了的标志,庄稼的穗把禾都压弯了,这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年”。今天意义上的,应该是岁,请问你几岁了?(笑声)我们写简体字,岁,是观察星星。观察哪颗星星呢?木星,地球的一颗姊妹星。人们发现每年农历的十一月十五,木星最亮,而且停在我国黄河流域,中原流域的头顶。人们就把那天叫做太岁在寅。是为“摄提格”,这些词汇对诸位来说非常地难。好,我们的“长术”就讲到这里。人们管那天太岁在寅位上,即黄道跟银道的夹角上那个地方出现的时候,认为这天“不宜动土”,如果这天挖土,主全年大凶。所以才出现了“太岁头上动土”这样的词汇。这说明什么?说明任何语言词汇,都在不断地伴随着人类社会而前进。任何语言和文字都在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演变而演变。

我们回到我们的主题。大家看一看,用这种方法来解释我们的法学,我们会碰到什么问题和哪些现象。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个“契”字和“约”字。我最近出的一本很重要的书,也是一本很有影响的书,就是中华书局出的三卷本《田藏契约萃编》,160万字,很厚,20斤重,1400多元钱。我们看看契约到底什么意思。我现在手里有一张纸,大家把它当做木板,我们在这里画上木头的纹路,我们在这块木板上面刻上字,刻上三个横道,我们用一把刀从中间把它割开,你一半他一半。但是如果我们把它对在一起的话,我们发现它们原来是一份。我们管这个动作叫做刊合。再看这个,我们有一块木板,我们在木板上刻了一些道,我们用刀从中间割开,重要的大事我们才举行这样的仪式。那么请问这个字念什么呢?我们管刚才拉开的动作叫做“判”。(板书“判”字)这又是一个左右完全同形的字,用刀把它拉开,现在的写法仍然左右同形。这样的合同形式就叫做判书合同,你拿一半我拿一半,判离了,“判决”的“判”至今如此,我们太熟悉了。我们没有一个人想过这“判决词”的“判”到底它的来源是什么。我可以肯定地说在座的95%甚至99%都没有想过,谁也没有曾想过这个“判”字最初的来源。其实这个字就是判,一种信证,所以《淮南子》中所记录的“上古之民,刻木为信”是可靠的。刻木为信,至于他们约定的什么事情我不知道,只能找刻木的人来问了。

“契”字问题我们解决了,当然“契”的问题很复杂,我们暂时解决到这里。我们来解决“约”这个字。古代所有的纤维之物都用一个“糸”。比如绵字,丝字等等,这个大家同意吧。(黑板上板书“糸”)我手里有一个绳索,这个就代表我黑板上的“糸”字旁,我在这上面打了一个结,看到了吗?打了一个结,我把它放在这里,这个字念什么呢?这个字就念“约”。我们所能见过的甲骨文中的“约”就是这么写的。所以“上古之民,刻木为信”不但正确,“上古之民,结绳记事”也是对的。在今天的少数民族习惯调查中,仍然可以看到他们有结绳记事的习惯。说中国人没有西方的契约精神是能够成立的。说中国人没有古典的甚至没有中国人自己的契约精神是不能成立的。世界上每一个民族在它的法律的发育过程中都创造出了契约的概念,而惟有中国人对契约的表示是最准确、最形象又是最浪漫的。‘系了一个扣,约了什么事,那就要问他们约定的人了。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一摸两疙瘩,二更天见面,四个结,四更天见面,系了五个疙瘩,不能去了,五更天天亮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对这些也许我们太熟悉了,乃至于由于我们的熟悉而把它遗忘了。

如果我们把这些解决了,我们还能不能解决一些更有意思的问题。回到我们的主题上来,法、律、刑和古代文字的表达。有人说,田老师这一套属于一般学说,或者游学者。刚才春杨教授介绍了,我是这里、那里的客座教授,其实都是虚名。I am homeless,homeless professor,无家可归的教授,“游学者”太抬举我了。我们来看看刑、法、律,我们所学的这个专业。如果刚刚我们所讲的契约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看看古代的先民他们怎么样来理解刑、法和律。我们说人们记录了日月星辰,只是对自然现象的描述,同时,人们一定对他们生活中的社会现象也有记录。比如有一个这样的词“日出而市”,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大家去作交易。在哪儿作交易啊?在市井作交易。这个井就是十字路口。在十字路口这个地方就是今日的繁华地带。“行”字就是十字路口的意思,很多商家在这里经营。市井文化实际上就是很多人聚集在这里的交流。他们一定会记录他们的生活,一定会记录他们的社会。人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了他们的社会生活,在中国古代就叫做意会或者会意。一个东西在“一”字的上面,这个字就叫做上,一个东西在“一”字的下面,这个字就叫做下,表意准确清楚。

我们首先看看人们是怎么记录法律的“律”。“律”最初一个“聿”字,我不认为在座的各位有这一知识。(板书甲骨文“聿”字)律,就这么写,非常简单,为什么这么写呢?它的甲骨文的写法是一只手拿着一个竖直的东西,上面有两个孔。对,是笛子。是什么笛子呢?是定音用的笛子,现在也叫定音哨。近年在湖北金门出土的楚国的编钟乐器里,就有一个用骨头做的短笛。这短笛上有两个孔。如果按住一个孔,放出一个孔,吹出音高的就是C调的“多”,抬开两个就是C调的“咪”,全部堵上吹出的音就是“少”这个音。当时的人们大概是一个管它叫黄钟,另一个音就是大吕。由于音高不同,独奏时可能显现不出区别,但如果合奏,就必须使所有乐器的音调加以统一。总不能在演奏过程中你是C调,我是G调,你黄钟我大吕是不能使这个器乐得到协和的,今天的时髦话就是和谐,我们还是用协和来表示,是不能使这个乐队产生协和一致的声音,一定会使音色非常乱、非常杂,所以必须要把所有的乐器,弹拨乐、吹奏乐、打击乐的声调统一起来。弹拨乐早期中国也有,像古琴。那种怀里抱着的弹拨乐器都是从西域引进来的,因为和骑马有关。中国的乐器都是坐着的,四平八稳,这里边有法律意识,我们以后再讲。你看,要把音调定在_起,我们把它叫做律吕之律,一个人跟一个人合唱,很和谐。两个嘴同声叫做律吕之律。所以最初的律的含义就是一个定声音的意思,定音,笛子的作用是定音,定音的作用是让所有的音调一致,将音调统一了,让它一样了,让它一律了,这种意思表达是相同的。有一个现代的词汇叫一律,一律,统统的。一律的“律”最初只有一个概念,“律吕之律”。它是律的本意。法律之律的“律”的最初含义就是这个律吕之律。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开始有了祭祀这个行为。“祀”,你们看,一个旗帜,一个幡,一个人在这跪着,如果是一堆土,就是社。封土为社.。还有祖,这个字就属于男性崇拜,表明中国进入了父系社会,“祖”字是由一个“示”旁加一个“且”字,最初在甲骨文中“且”字就是一个男性生殖器,非常形象的男性生殖器。在我们国家经常发现古代留存下来的很多用石头雕刻的男性生殖器,被称做“石祖”。我和我太太在日本的时候,在北海道文化中,也有这种“祖”文化的现象,说明不同种族在历史上都出现过这种男性崇拜的现象。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我们告诉大家的是,当人们祭祀的时候,人们对祭祀的什么非常注意呢?首先应当是祭祀的形式。我记得就在这个教室里面,在去年的冬天,我给这个学校的刑法学博士生作过一次讲演,叫做《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刑法》,当时的主持人是赵秉志老师、还有王作富先生、高铭暄前辈。大概也是这么多人,我讲到中国人对外国人的财富输出,讲到中国人最早跟西方人的冲突是伴随着商业贸易,最初的贸易被称作香料贸易。中国人进口了大量的香料,包括紫檀香、降香花梨、苏合香等等大量珍贵木材,用来做什么呢?用来作成礼佛祭祀烧香用的香,明清以来,中国人在礼佛祭祀中烧了多少香,难以统计,直至将东南亚地区紫檀、降香花梨基本上砍伐殆尽。人们烧香的时候,看到缕缕烟气飘然而上,将他们心目中对神明的恐惧与希望,一起托付给了云霞升腾的烟雾,人们盼望着这些烟雾能带着他们的祝愿和祈求一起袅袅升起,于是数不清的珍贵木材化成了充满世俗杂念的人间香火。

人们发现祭祀的时候,礼仪的时辰非常重要,就像刚才说到太岁头上不能动土。所以中国古代有很多对时令的禁忌。春去秋来,两分两至,中国是个农业国,对于月令与物候尤其重视。农业制国家对于历法特别注意。“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就是传统的物候民谚,农村来的同学就知道这个。古代先民对这些就非常重视,我想他们大概不知道什么叫复活节,感恩节。(笑声)我们再看黑板,人们对历法的要求必须统一。不能在祭祀的时候,你今天初一,我今天十五,这是不成的。全国都要统一在一个历法上。女士们,先生们,感谢黄河吧。黄河不仅仅是母亲,长江不仅仅是摇篮,在中国的版图上,(板书中国地图)我画中国地图从来画得不像,你们看这两条河,如果没有这两条河,中国是不能统一的。黄河和长江造就了中国的统一,去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这两条河是如此的桀骜不驯。如果上下游不是一个国家,甭打仗,只要把河挖开,底下全淹了。再看看中国的版图,、很少把河作为省的分界线,而是这个河流到我这个省,河的两岸是一个省,这样有利于对长江黄河的治理。你们去看一看,去体会一下,去真正走访过一次黄河九曲,沿着这个黄河大河上下长江两岸,去走一下,你就会知道,为什么中国是统一的,甚至为什么一个省这个大江大河穿插而过而不作为界限。你就会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够使它们成为一个界限。那么在这个大的国家里,不同的日光射角和人们观察的天象角肯定不一致,所以必须把它统一起来,必须你也是初一,我也得是初一,大家祭祀的时间才能在一起。一个国家的历法是他的主权。比如我们1949年起我们国家宪法实行公历,那天叫1949年10月1日,民国政府规定的是叫民国多少年。乾隆是叫乾隆几几年,有很多纪年的方法。有一次有一个同学拿着一份契约问我,她说田老师,你看这上面写的“成纪某某年”,我说这个,是成吉思汗纪年。成纪767年是蒙古地区“德王”的临时纪年。就是在抗日战争末期蒙古德王起兵反抗的时候,他既没有使用民国的纪年,也没有使用公元,也没有使用日本的昭和,也没有使用伪满的“康德”。他创造了一个成吉思汗的纪年,在中国使用的时间非常短。农业的国家和祭祀的盛行都要求在统一的国家形态下将这些时间表述的方法统一制定下来,那么我们就管这个叫做历法。这个时候就是律历之律。“律”从唱歌的,演奏仪式的定音调开始发展到了律历时期。在一个国家里律历必须统一,生产与生活包括人们祭祀的时辰,都要求一致,而且必须一致,否则就不是一个国家了。

这就进入了“律”的第二个时期。后来到了战国时代,人们发现在军事过程中,这个“律”也非常重要,令行禁止,鸣金收兵,一鼓作气,所以这些也是一致的表达,战争中步调必须一致。这个时候这个“律”就进一步加了双立人,并且变成了律统之律,军事活动要求其参加者的行为必须统一起来。律带有统一的概念。一致的概念,全体的概念,统统的,统一也是,在封建社会中有时法律在中国分裂的国家中也被称作叫“统”,但是在完整的国家形态中的法律有的时候就叫做“律”。统跟律这两个字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中经常混用。比如《宋刑统》,宋朝的法律就不叫律,叫做统,是不是,你们学过吧。中国有好几个偏安的分裂的国家,他的法律也叫统,统也是法律的意思,统既然能是法律的意思,律也是统的意思。这两个在古代就叫做通假,叫做意转通假。很有意思吧,原来法律的律最初只有一个意思,是叫大家统一的意思。那么它跟法有什么区别呢?我们说如果是分裂的国家时期,它就叫法,我们一会来研究这个“法”字。律,这是小国之法,分也,小的,统一的,分裂的,我们叫他法,中国只要是统一的国家,这个国家一定叫他“律”。《大明律》,《大清律》,宋朝为什么叫做统啊?北方是人家的,是分裂的。一定是分裂的就叫做法或者统。完整的国家形态就叫做律。那么春秋战国时期国家的法律叫法还是叫律呢?对,齐国叫齐法,鲁国叫鲁法。但是也叫律,有几个国家叫律。韩、赵、魏叫律,秦一开始也叫法,只是后来到襄公以后改名为律。那么我们先看看韩、赵、魏这些国家,有三个国家。魏国叫魏律,为什么魏国不叫法而叫律呢?因为韩、赵、魏原来是一个国家。三家分晋,因为他是统一的。韩国的法和魏国的法、赵国的法一样,也就是你这个人如果在赵国犯了罪;该怎么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在魏国也同样。而其他国家楚国叫楚法,齐国叫齐法。有一个人叫商鞅,他“变法为律”,这一下子把大家全给绕住了。什么叫“变法为律”呢?有人认为从此中国没有了法学,只有律学。实际上“变法为律”非常简单。就是把分散了的各国不一样的法,统一成一个大国之下的完整的律而已。如果我们没有国学的基础,没有训诂学的基础,没有文字学的基础,没有史学的基础,我们永远自己缠绕在自己设定的蚕茧里吐丝,我们永远解决不了变法为律的根本内容。什么叫只有法学没有律学,律学就是法学的一种形态。变法为律,就是把小国的法统一成大国的律。律者,统一也。道理非常简单,你们看看秦始皇的诏书:二十六年皇帝兼并天下,然后干嘛,同律度量衡。他没写统一度量衡,他写的叫同律度量衡。哪位不信,可以回去查。同律度量衡,就是把所有的东西全部统一起来。一律,现在一律这个概念仍然有。很简单的一个事情,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就是学问,就是学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就是骗人。你们看变魔术的折腾半天,就叫做遮人耳目,下面必有小动作。那么律的问题我们暂且放一放。我们来看看“刑”是怎么一回事。

刑字在《说文解字》里就这么写,并且根据东汉许慎的解释“刑者,刭也。”同样在对“刭”字的解释时,他又说“刭者,刑也。”这位许慎先生也不怎么样,跟大家搞了一个定义循环。听得懂定义循环吧。问:“什么是男人?”答:“男的不是女的。”又问:“什么是女人?”答:“女的不是男的。”(笑声)这就是《说文解字》里对刑和刭字的解释。由于《说文解字》如此,给大家全给糊弄到今天,现在叫做忽悠是吧,忽悠到了今天,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刭,非常简单,拿刀砍脖子,杀头。所以我们的老师在讲到这个问题时,很有意思,他作了一个非常非常美丽的动作,用大臂带动小臂自上而下画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并且伴着解释说道“刑者,开刀也。”(板书“刑”字篆书)有人说刑字左边的念开,右边的念刀。不奇怪,哪位到书店看看,三十多种同名同姓的不断地克隆的《中国法制史》就有这么说的,也许中国最多的一本书就是《中国法制史》。这不能怪那些作者,得怪那个体制。谁要想评博导,你就得写一本《中国法制史》。于是就不断地去克隆,不断地去抄。不叫抄,叫“下载”。不断地下载,从别人的文章上开刀下载,(笑声)后来我想来想去这开刀肯定不对。为什么?这开字古代不这么写。这开字古代外头还有一个门字,它里面才是开。这个“开”是个简化字的开刀。一下子把今天的简化字的历史推前了两千多年。开刀肯定不对,所以我查《说文解字》,它说这个是刑,这个是声音的表示,这是刊也。(板书“刊”字)其实这个字在今天还有。如果写成半拉字,就是出版物。刊,修改的意思,矫正的意思。不知道诸位明白了吗?你不按规矩办,我就给你矫正了。所以这个字非常有意思。诸位你们在哪本书上看到过这个字有矫正的意思?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刑有两个,一个在《说文解字》的第四篇“刀部”,一个在《说文解字》的第五篇“井部”,在古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这两个字不仅形象不同,而且两个字的读音也不一样。刚才大家都说黑板上写的这个字非常有趣,这个字在古代叫刊,不刊之论。有一个人叫郭沫若,他给一家杂志写了篇文章。总编一看,这是郭老写的,不能修改啊,大师啊。于是总编就在旁边写着:此不刊之论也。随即就给了发排的人了,发排的人一看,不刊之论,这就是不让登啊,总编的胆子够大的,郭沫若的都不给登'就当作书法给藏起来了。过了很久,郭老问:我那篇拙文如何?那总编说,您的大作我们求之不得,早给您用了。回来一问,说:总编,您在旁边写了“不刊之论”,我们就没敢刊登。大家听明白了么?刑就是刊,刊就是矫正。可是有哪一个人知道在古代刑已经具有矫正的意思呢?我可以肯定地在这里说,大多数不知道。

那么我们看看说文解字中的下一个刑字吧。是这么写的,这个字可是真念刑。这才是中国古代的刑法的“刑”,它的读音也念刑。它的解释非常有意思,“罚罪也,从刀从井,井亦声”。读做“户经切”,就是将户字的声母“h”与经的韵母“ing”进行拼读,由于近两千年来语音的变化,事实上“h”和“ing”在当代已经难以拼读,另据段玉裁注“户经切十一部”知读音与现今之刑字较为接近。这边这个字根本就是个井。井是什么?对,井就是家(马小红老师补充说了一个词汇,背井离乡)。对于今天大家都喝着城市里的桶装水和矿泉水的人不知道井的含义。但是对于任何一个在乡村长大的人,井将永远留在他的记忆中。每当他离开家的时候,他哪对着井啊?背对着井,渐行渐远。井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水源,是家的概念,是亲人。如果这个人,让用外力强迫他,用兵,用强制力,所以有人说“刑起于兵”,让兵给他抓来,他必然要离开他的井。“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小时候对这个百思不得其解。我就想是老师写错了,应该写“窗前”明月光。到底是窗前还是床前啊?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床前。睡觉的床,床前明月光,我小时候就对它做过试验,这床前明月光,这床在哪里呢?这床就得挨着窗户,才能看见月亮。啊,太聪明了。后来我一想,外边要睡着是我爸爸呢?(笑声)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床是什么意思?对,同学说的对,井栏,床就是井栏,就是这个栏杆,中间是吊着打水的那个桶,这就是床。床前是站在井的边上看着井水,想起了自己的家人,看着井就发挥了想象。我家乡的井啊,井就是家。所以才有天上一个月亮,水里一个月亮。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要在床上能看见什么呢?举杯邀明月,对影是枕头。(笑声)所以床也好,井也好,这个家的概念是非常重要的。李白在床前,也就是在井边上看到的月亮想起来故乡,所以这首诗的主题是思乡。

有谁这么想过呢?有人认为跟刑有关系吗?大多数也不知道,因为中国没有一本法制史的教科书这么写过。我们在自己所设定的那个蚕茧里,不断地吐丝。我们说中国的法律是出礼人刑,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刑礼相兼。我们造了一个公式,用于套算我们需要解决的各种疑难问题。当我们需要评价一个古人的时候,我们也造出了一个公式,如这个古人的阶级性、历史性、局限性,以及借鉴性。我们唯一没有做到的是没有征求过这个古人的意见。我们只要按照今天新时代的要求去衡量这个古人就可以了。我们拿出这个古人的目的只有一个,来适应我们今天的新时代。前不久在北京开了一个会,在会上有人就说中国法制史研究走向衰亡,反正很不景气如何如何。可是为什么今天会有这么多的人来,外面还站了好多,我看很景气啊。我刚才问你们中国人民大学怎么这么多人对法制史有兴趣,很景气啊。所以不是中国法制史不景气,是那种封闭式的研究方法不景气,不能适应我们今天的新时代。如果我们仍然沿着那个方向去前进,我们今生不能解决这个,这就好比我们永远在自己作成的蚕茧中吐丝,最终将彻底束缚住我们自己。

“法”字的概念就更为有趣,现在我们来看看“法”字。(板书“瀘”字)看到黑板了吗?据说这是一个古代最老的写法。那么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呢?诸说不一,它被分解为这边是水,这边呢有人管它叫豸,獬豸,有人说下边是个去。对这个法字的解释有三种,都是比较权威的。最早的解释当然比较早,都是来源于30年代的解释。我们刚才讲到国学的时候,讲到一个雅学,讲到一个志学,没讲通学,以后我们讲通学。最早的解释是从国学中的通学来的,通志、通典、通考,大家知道,最早的法史研究就是从那里来的。按照30年代时期的解释,参考《说文解字》的注释,这个字从水,这边是一个水字,水是很平的。所以《说文解字》日,法者,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就像执法者一碗水端平,像水那么平了。太理想化了,太伟大了,但是细想起来有问题。为什么有问题呢?法的平啊,不是立法者的意图,是大家对司法的要求。立法者的立法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利益。不但说古代的法律没有做到水的平,现在的法律能不能做到像水一样平啊?今后的法律能不能做到像水一样平啊?按水的属性去理解法,是有问题的。像水一样平只是一种希望,是一种寄托,是一种理想,法过去、现在甚至将来都没有像水那样平过。几天前我参加一次重要的全国人大召开的关于直销立法的会议。大家知道直销吧。把直销区别于传销,是很重要的一个关系。我除了研究这个以外,我为了谋生,我也研究拍卖法,我写的很多书是拍卖法的作品,其中最畅销的是《拍卖法案例指南》,跟《拍卖概论》和《拍卖法实务》。我大概应该算是中国当前的拍卖法的专家,(笑声)因为要谋生。国学者,我之所爱也,馒头者,我之所爱也。二者不是不可兼得,都需要,所以我也研究拍卖法。我作为拍卖法的专家参加这个会,在参加之前我们作了很多调查,好多农村的青年去参加传销,大家都听说过吧。在那里讲演,怎么怎么赚钱,怎么怎么骗人,什么宝塔式啊,什么金字塔式啊,什么老鼠会,大家都知道吧。我曾经调查过一个做传销的姑娘,19岁。我说她为什么参加传销,她沉默不语。我又问她:你知道传销骗人吗?答:知道。问:知道为什么还来?答:我在家里连骗我的人都没有。(笑声)一个19岁在农村的女青年,对她们来说没有招聘的可能。没有人招聘她,她不可能把她的简历投到哪个用人单位去。她们没有出路,她们只能抱着一线机会来试一下,哪怕她们知道是在骗人,在封闭的农村环境下,她们的青春无法得到张扬,寂寞到连骗她们的人都没有。在《被冷落的真实》这本书中,有一个叫“与神共舞”的章节谈到我走访一个农村烧香的人。我说:你不知道你烧的香是没有用的吗?没有神明在天上,你烧的香不能传达给他们,这是一种愚昧。这老太太看了我,问愚昧是什么意思?我说愚昧就是傻,她听懂了。她说,傻,我傻,所以我烧香,不会烧香的人更傻。接着她说,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我说是愚昧。她又说,不会烧香的人连愚昧都不懂。(笑声)

法第二种解释说把这个犯罪的人放逐到河的那边去,流放到河的那边去。比刚才像水一样平的思想前进了一步,但我们也觉得有问题。首先第一个问题,放到河的那边去,中国古代很难用河来分割国家,我在黑板上画一个图。画图之前我先告诉大家,如果把人放到河的那边去,你们知道是什么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对面的姑娘,看过来,看过来”(笑声)听得懂吧,这就叫做秋水伊人哪,有彼伊人,在水一方。靓女啊,你在河那边啊。把犯人放在河那边,让犯人跑到外国去,不太可能。中国古代是封土为疆,请看,疆字怎么写?(板书中国古代“疆”字)疆字的下面有个土字,表示用土来作为边界,划分了你的田,我的田,他的田的界限叫疆。疆者,域也,疆域。国与国的界限就是长城,The Great Wall。我们再画一个中国地图。(板书中国地图)我们这次争取画的像点。长江,黄河。你们说中国古代,我不同意以河为疆界,我同意以什么为界啊?长城,封土为疆。这是秦长城,这是赵长城,这是楚长城,这是魏长城,这是韩长城,这是燕长城,这是齐长城,你们知道中国的长城最南到哪?湖北有长城,诸位相信吗?河南有长城,诸位知道吗?赵长城就在河南。中国的秦始皇不是筑长城,而是修长城,秦始皇的作用就是把长城不连的地方给连起来了。秦代的长城修好后,南边这些东西从此不再是疆域的界限,不久就废掉了。犯了罪的人搁哪啊,给放到长城外边去,给披甲人为奴,去打仗,去当兵为奴,戍边,就给放到边防。把犯罪分子搁在河那边,河那边本来就有一个伊人。(笑声)以后我犯点小罪,就给我搁到河那边去,多好,是不是,把人搁到河的那边这个说法不能成立。第二个不能成立的是什么呢?是獬豸的豸。《说文解字》中对“渡”字右上边作了解释,指出是一种动物的名字,叫做豸,这是一个象形字,源于动物没有问题。(板书“獬豸”图案)一条腿,两条腿,三条腿,四条腿加个尾巴。那么这个是什么呢?有人叫它豸,有人叫它獬豸,这没问题吧。你们的教科书里写的独角兽,于是《说文解字》中称道,“豸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豸从去。”这一解说大约起源于《尚书》,在《尚书》中有个叫皋陶的人,他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拉来一只神兽,据说是个羊或者牛,长着一只犄角,叫独角兽,令其触之不直。古代的原告被告,又称两造,审讯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法律的根据,就弄来一个神兽,一只角的神兽,来这儿一阵乱顶。这里有一幅图,(展示《被冷落的真实》里收录的獬豸图案)就是采取了《尚书》里边的一段插图,就在这一页。这就是古代的《尚书》那本书的插图,就在这公案之下就拉出来一只神兽,就在那乱顶一阵。首先我们说这个独角兽是否存在,在古脊椎动物化石中没有得到证实,在田野考古的科学中无法证实。目前知道有独角的古脊椎动物只有一种,犀牛。如果在法庭上拉来一只犀牛,先不要谈中国古代黄河两岸有没有犀牛,即便是有,拉来一只犀牛,那恐怕不是原告、被告跑了,法官都跑了。如果古代有这种神奇的动物,在各种断代史书的《五行志》里肯定会给它记录下来的。“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运之”,贵州那里没有个驴,有个好事者运了一头驴去,还给记下来了呢,何况这个呢?“赵国无犀,赵国没有犀牛,有好事者船载以运之,一日,那犀突发威风,乱顶一阵,法官、犯人皆跑耶。”没有这样的记载啊。羊有没有啊,神羊,一只角的羊,也没有啊。所以这个神兽的有无是值得怀疑的。中国人很喜欢神明,然而神明一定不是真实的东西,更可能是人的一种图腾。图腾,这个需要说明,图腾这个词汇不是中国古代汉语固有的,它是从英文里边翻译过来的。他有一个人叫林琴南,他在翻译一本书里的时候,碰到这个英语怎么说,Totem,他翻译过来在中国找不到合适的词汇,他就找了相应的两个字,组成了一个新的词汇“图腾”。这真的是一次非常重要的音译,也是非常准确的翻译。这种图腾现象在中国很普遍,比如龙,皇帝是龙之子的那个龙一样,又比如凤凰都是一种图腾的产物。因此也无所谓是否真正存在獬豸这种动物,没有人去考证过那獬豸的性别是公獬豸还是母獬豸,也没有人考证过这獬豸吃什么,吃草,吃粮食还是吃肉。(笑声)女士们,先生们,谁也没有考证过獬豸是怎么交配,怎么繁殖,是卵生的,还是胎生的。这些听起来可笑,但是在自然科学中这都是必须的。你判断它到底是哺乳类还是禽类,首先就是要这样做。任何人都无法去证实獬豸是否是一个客观存在,那就只能是人们思想领域、哲学领域、意识领域或者文化领域中的一种神明存在。可是我们所有的教科书中从来没有怀疑过,以致到今天我们都宁愿相信獬豸的存在,有的法院门口也弄一个大独角兽在那儿蹲着。大家看到了吧,说出去都让人家笑话,没有这样一个动物,一个四不像,非驴非马的一个东西。

那么獬豸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从国学的角度来解释。说它触之不直,令去也,触之不直,很好,这个去就是“法”字的下面的“去”,“不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不直就是弯曲。大家一定要开阔自己的思路。不直者,曲也。所以中国古代有一个对称词叫曲直。是非曲直,曲跟直表达了什么意思呢?首先应当从源头上加以考察,一个甲骨,一个骨头,或者一个乌龟壳,在上边钻上洞。这个钻洞的行为就是占卜。这个动作就是在一个东西上打眼,或者打个洞,在这些甲骨上,龟甲和牛的、羊的肩胛骨上打眼,干什么呢?拿到火上烧,让火在背面燎烤,古代叫炙。这个“炙”的音与獬豸的“豸”是同音的,在古代被称做同声通假。炙者,烧也。烧完以后,就可以发现在甲骨的洞与洞之间出现了裂纹,比如这次纹路直着裂了,在旁边就写上字了,“得贞”,就是直;如果下次的纹裂不再是直的,曲也,得曲。甲骨上裂开的纹路就叫做“理”,直着开裂就叫理直,弯曲开裂就叫理曲。理直者气壮,理曲者词穷。后来理就成了中国古代的法官,如理、大理、大理寺正卿。理,法官也,《周礼·秋官》里就有“命理瞻伤视折。”《周礼注》称“理者,法官也”。理直理曲就是人们最早的一种判断,这两个肩胛骨就是最早的判决书。在那个没有成文法的时代,人们靠的就是这种原始的方法来解决。那么谁来烧这个洞,钻这个洞呢?谁来让大家去判断曲直是非呢?“非”字更有意思,看见没有,两条道就念非,也是占卜的结果,好像是双排裂纹一样。谁去主持占卜呢,由谁负责判断理直和理曲呢?由巫来判断。所以说,法起源于巫。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否低估了古代的法官啊。古代的法官,我们说最初的法官应该就是巫师。在奴隶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早期巫师的地位是非常高的,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当时的医学、占卜学、星象学等很多东西都是在巫的手里控制着。巫在当时是最重要的人员,巫是通过钻和烧甲骨判断曲直,那么巫在判断的时候,就要把自己神明化,我们也称为神格化。巫要作出神附在他身体上的表现,巫要求神的力量降在他的身上。这就像古代埃及的法官,把马鬃毛做成一个一个的头套,戴在头上,也像古代罗马的法官,用羊身上的毛作成发卷顶在头上一样,从而他们不再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他们成了神的使者。在中国就是獬豸,所以獬豸就是被神格化了的巫。獬,音解,解者剖也,庖丁解牛,宰牛的那个人。宰牛跟巫有关系没有啊?我不知道在座的有没有穆斯林兄弟,穆斯林兄弟在屠宰牛羊时,就要请阿訇来念经,阿訇在阿语中就是师傅的意思。而牛的肩胛骨正是用来占卜的工具。巫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官,法学起源于巫,此乃田说也,能不能立的住,要靠很多方法来证实。这只是一家之言,别人说也应当听。比如有人称“水者,均布也”,不也是一家之言吗?总之,田的这个一家之言,是让大家别开了一种眼界,一种看到了更广泛的东西。很可能可笑,但是他却值得褒奖。因为他解释了一个问题,他解释了一个中国古代的法官跟罗马的古代法官,跟埃及的古代法官,在神格化的这个问题上是一致的。

除了这些一致的以外,用国学的方法,用文字符号学的方法,还能不能解决些其他的问题呢?同样可以,比如合同一词,我在一本法律大辞典中看到过说合同这个概念是从日本引进的,因为日文中有一个词汇叫合同契。我感到奇怪,我是在座的较早的去过日本的人,80年代我和夫人去了日本,在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我还编译了当时的日本国所藏中国法学古籍书目,是介绍大木干一氏的法学古籍专业书目,1990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现在仍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我在日本的时候就了解到了合同契这个词汇,日本人说这是源于中国的唐法。因为在日本的那个有合同契的时代,是使用令的时代,什么养老令,令集解等等都源于唐令。那么在这个时期,日本人效仿中国唐代的法律,还没有出现效仿西方的法律。那么“合同”两个字到底是源于中国的还是源于西方的呢?其实中国很早就有合同一词,(板书古代“合同”同体字)合同两个字字形也非常相近,都是由二口组成。表达二人异口同声,即两人表述的一样。后来这个字又进一步发展了,上边这个一字拐了个弯,你们说这个字是合还是同啊,如果上面是个三角形,就是合,上面是个方形就是同,唐代这两个字都写在一起,是个双音字,就念合同。很多同学可能很惊讶。在敦煌出土文书中可以发现大量的连写的合同二字。我不会讲法语,交流上有困难,于是我就把三年的业余时间放在了图书馆。我每次出国都会完成一本书,很有意思。在日本我完成了《日本国大木干一藏中国法学古籍书目》,1994年、1995年我在美国呆了两年,我完成了一本《美国五馆藏中国法学古籍备份书目》,包括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还有UCLA的鲁道夫图书馆、国会图书馆(CONGRESS LIB)以及纽约大学图书馆(NYU LAW LIBRARY)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EAST ASIA LIBRARY)所藏的中国法学古籍书目,可惜最终没有得到授权出版,目前只有英文稿本流传。我在法国完成的是《法兰西学院所藏中文善本书目提要》,于2002年中华书局出版,我认为这是很精美的一本书。在法国的时期我曾经和我夫人一起参观法国的国家图书馆,并阅读了保存在那里的敦煌文书。这是由法国汉学家伯希和整理的,别号为“B”,另外与伯希和一起发现被英国人斯坦因带到英国去的,编号为“S”。这两个人是在敦煌的最早的发现者,他们两个人一人拿走一半,斯坦因把他拿的放到了大英博物馆,伯希和把他拿的那一半放到了法国的国家图书馆。我们在那看了这些文书,在这批资料里就有这个字“合同”,这个字在古代还颇为费解。是王国维先生,王观堂,在《观堂林集》里面作了解释认为就是现在的合同二字。其实这样的字在中国古代很多很多,我们要回到这个它的生存的时代中去,我们就不难理解,这个字为什么合同两字写在一起。把它中间分开一边一半,那么这边就剩了一个,两个只要对在一起就可以了。在座的有不少学者,我稍微插一句,我认识的专家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宏治教授、李建渝教授、李祝环教授,还有高浣月教授,还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的很多博士和教授,谢谢各位对我的讲演的捧场,谢谢诸位对我们法律文化论坛的支持,我就感到更加的汗颜,更加不断的脱衣服。其实你只要回到那个生存的环境中去,你就能解答,这样的字在中国的古代很多的。不是没有,是非常的多,非常的多,我们把它忽略了。(板书中国古代“黄金万两”连体字)小伙子,这念什么,黄金万两。看到了吗,在城市里面不一定认识,任何一个来自于农村的人都非常认识。黄金万两,他把它合在一起写了。这种合成字在中国古代非常非常多,我们要想了解它,就必须不能冷落它。一定要回到那个时代,回到它所生存的环境中去,我们才能对它有所认知。我前两天买了一本书,叫《中国性学史》,我感到很奇怪。作者在一个农村的窗户上面拍了一张照片,这照片呢是一个小猴,这猴上面又趴着一个猴,俩猴。这位性学大家写了什么呢?他说中国古代的人为了多生子女,在他们窗户上画上了猴做爱的图案。我觉得中国人好像还没有开化到那种程度,中国人的希望就是招财进宝,升官发财,不可能在自己的窗户上画上这玩意。实际上那是什么意思呢?那个非常简单,一个猴的背上背着一个猴,就是辈辈封侯,实际上辈是这个背的谐音。我还见过一本书叫《中国杂技史》,那上面画了一个猴骑在马背上,作者说中国古代在汉朝时期的画像砖里就有这种图案,三国汉晋时期的画像砖里就有这种图案,到唐代他说在敦煌里也有这种图案,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人在那个时候就有了杂技的表示。我觉得那都是胡说八道,这个猴骑在马背上就叫做马上封侯,马上就是立即的意思,别明天再封,最好今天就给我封了侯。大家听明白了吗?不要盲信某些权威,不要盲从。去寻找,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只要去发现就必有收获。总之,这一切都应当在自己的寻寻觅觅之中。

我们本来今天还有一个字要想跟大家解释,那就是雅学中的“常”字,但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不能跟大家介绍了。中国古代到底是二元的,还是多元的?这个社会中除了法和律以外,有没有其他的呢,比如习惯。如果说这个习惯,我们又称之为什么呢?那就是常,常也,在雅学中,国学中的另外一个,雅学,比如尔雅,属于诂学,就是解释词义的一本书,《尔雅》一书中称:“典彝法则刑范矩庸恒律戛职秩常也”。其意是指国家的法典,国家的法律,国家的规矩都源于常。常是什么呢?尚也。尚是古代的宫室。在部落时期一个最大的房子。如果你要到俄勒冈州或者以北,有一个印第安州的保留地,你会看到很多这样的帐篷。其中有一个最大的,这个最大的帐篷就是尚。《尚书》就是从最大的公室里发表的言论。由于时间因素我们不能向大家介绍了,我们没有能够讲很多,但是我相信我把大家带进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领域里,说它熟悉,我们没有一时一刻的离开过中国的法,和与法律相关的社会以及秩序。说它陌生,是用这种方法去解释或者用这种方法去描述古代的社会,却是对诸位而言是非常生疏的。在《被冷落的真实》一书中,我写了这样一段话。我说: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想做的梦,我为自己也设定了三个梦想。第一个,我要带着和我一起有共同追求和爱好的人到浙江的西部山区去进行黄岩调查,这个梦我们已经做完了。我们完成了上下两卷这么厚的书《黄岩诉讼档案及调查报告》,大家可以在网上看到,我们还有这个副产品——《被冷落的真实》。今年春天开始,春夏之交的时候,在座的王宏治教授、春杨教授、还有在座的北京大学的几位同仁,我们一起去到了徽州。我们有13个人到徽州,我们分别对休宁、皖南地区进行了一些普查与调查,我们在山区里,我们就住在山里面,我们在调查当初的一些当地居民的习惯,比如杀猪封山,有很多的习惯,我们把梦从浙江西部的充满桔林的山区里做到了黛瓦粉墙的徽州,我们的梦做得更深了,我们将在明年的12月17日,完成这一梦想,完成徽州民间私约及徽州调查,也是上下两卷,80万字,奉献给大家。此后,我们还要把我们的梦做到山西的中部,我们将对晋商和山西中部的交易习惯进行调查,2008年前后,我们将完成这一调查。一个人应当有一种梦想。是这样的吧。我这样写道:“我的梦做得很深,但是请不要叫醒我。梦到酣时请不要叫醒我。我一定会告诉你们我在梦里的所有的真实。”

关键词:国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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