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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治意识 树立法治思维

2015-08-26 18:01:24 作者:博弈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对我国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对我国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指导意义。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

  推进科学立法。科学立法,就是要使法律符合实际,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良好的法律制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是建立在对社会实 践进行概括和总结基础上的。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应用社会调查方法,科学确定立法项目,防止为立法而立法。正确认识和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 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正确处理法律的管理职能和服务保障职能的关系,确保所立之法准确 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应时代发展,提高精细化立法水平,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坚持法律出台前后评估制度,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 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法律语言大众化,增强群众认可度和社会适应性。切实研究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逐步扩大地方立法权限,充分体现地方各级人大在立法中的 主导作用,发挥地方立法的灵活性,及时解决不同区域存在的特殊社会问题。

  推进民主立法。民主立法,就是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 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法律来源于社会实践,人民群众对社会实践最有发言权;法律须在全社会得到普遍遵从,而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推进民主立法,关 键是要制度化、组织化。应当完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形式扩大 公民有序参与,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回应社会关切。应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特别重视拓展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渠道,选择法律草案中群 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尤其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凝聚共识,确保制定的法律充分体现公共意志和公平正义原 则。立法机关要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密组织立法活动,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人大代表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绝不能 把民主立法表面化、形式化。

  健全司法机制。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法治社会建设决不允许只拥有权力而不承担责任,决不允许只行使权力而不接受监督。否则,每一个执法 者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法律破坏者,而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破坏行为的受害者。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执法司法公开可以有效防止不公正。要扩大执法司法 公开,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和执法司法过错纠正、问责机制,建立执法司法人 员惩戒和淘汰机制,严肃查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

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关键词:法治思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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