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国 共筑中国梦
2015-08-26 18:05:50 作者:博弈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立意明确,一目了然。这意味着贯彻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实践,用法治力量巩固拓展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是当前时代的必然选择。新时期的发展,中国的法治建设迎来了换挡提速、转型升级的新格局。如何运用好“法治”这一有力武器,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取得的成就,在此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中,通过认真深入地探索和思考,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健全法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总目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深刻体现了法治精神是大国崛起的主心骨,是国家综合国力发展的力量基石。这不仅仅是铿锵的口号和誓言,而是国家用行动的力量,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开出了矫枉过正的药方,落实到现象实处,打击现实社会中时有发生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频发现象,尤其是徇私枉法、以权压法的乱象,以法治精神将其彻底杜绝,严惩不贷,提升全社会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和信任感。同时,强调法律的独立性,树立独立司法的法律理念、法律精神和法律自信,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管体系,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运用法律的武器,严肃追究违反法律精神的责任,以维护好、保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出发点。
以依法治国为核心,推进依法治国体系的系统化发展。法治是法律在全社会得到公认和普遍施行的一种社会状态,是一项完整的系统化工程。全会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全面提出了关于依法执法政策的一系列新目标、新观点、新举措。从法治国家到法治政府,再到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国家是统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两翼”,协同发展,多角度、全方位地阐述了法治体系的多元化、协同发展的作用,国家社会发展、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系统的规范和支撑,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制度、机制、文化一体化推进,形成良好的运行状态,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通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发展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以法律制度为前提,实施机制为保障,法治文化为基础,贯彻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实践,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
健全民主参与制度,推进民主立法的实施。民主立法,就是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国家发展的力量,人民群众对社会立法最有发言权。法治的精神需在全社会得到普遍的认同,人民群众才会遵从,依法办事。因此,应以制度化、组织化、系统化的方式方法,推进民主法治的深入发展。完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形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回应社会关切。应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制度的作用,特别重视拓展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渠道,选择法律草案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尤其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凝聚共识,将法治的精神上升到人民群众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度。将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统一并举,提高自觉守法的群众意识,体现自律的精神高度。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
坚持公正司法,把“治官”作为依法治国重点。“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官员应以法律为“戒尺”,带头维护法律权威,而非挑战法律威严,不仅要做到施政于法有据,而且自身行为也要法禁即止。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对待法律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对待法律的态度。如果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者不按法办事,执法司法就缺乏公信力,群众也就会对法律和法治不信任。“治官”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杜绝“领导打招呼”、“公函求情”等罔顾法纪的现象,严禁乱批条子、乱下指示、乱打招呼,干涉或阻挠执法,妨碍司法公正,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权力寻租、以权谋私、乱作为、不作为等违法行为和现象,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带来执政的新革命,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官风”促进整个社会群体的法律自觉,让人民清楚了解到“治官”不是虚晃,而是落实到行动,以此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感情,全社会共同守护公平和正义的精神,凝聚社会共识,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建设法治的信心。
依法治国是“中国梦”的一个目标,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保障,在法治的大环境中,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将大幅度提升。在国家建设的新时期,在改革发展的稳步前行中,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的征途。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