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促进依法治县进程
2015-08-31 11:54:24 作者:筑研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凝聚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这也标志着我国开启了法治建设新阶段,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法治建设进入“新常态”。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们国家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在依法治县过程中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正确处理好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予人大的各项职权,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着国家政权。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制定人大工作计划,根据党委工作安排,及时调整人大工作思路。要始终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视察、专题询问、评议、代表活动等主要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努力实现党委意图和人民意志相统一。
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正确把握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提高速度与调整结构、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以维护经济发展主线、守好生态保护底线、接好关注民生地线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推动和保障开阳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坚持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围绕影响开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专题询问、评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的运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扩大监督影响的广度和深度;要克服和避免出现重检查、轻落实的虎头蛇尾现象,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据《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属重大事项的要督促政府及时报人大审议,尤其要通过抓住全县战略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围绕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问题,充分发扬民主,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力戒对重大事项监督缺位和流于形式、走过场,充发挥重大事项决定对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努力保障全县经济健康平稳持续发展。
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核心。围绕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进和创新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除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外,还要加强工作视察,必要的时候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通过人大监督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办案,进而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维护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司法机关的人事监督,做好司法机关拟任人员的任前考核工作,除了考核其法律知识,把握好任职条件和标准外,还要对拟任人员的司法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把好任前考察关。要强化监督司法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将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一方面避免暗箱操作,杜绝影响和干预司法工作现象,维护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监督,避免消极不作为、监督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通过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之间的配合与协同,形成监督的常规机制和高压态势,确保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
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推进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目的。首先是县人大机关的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坚定性。要特别强调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把握舆论导向,灵活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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