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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2015-09-22 22:46:00 作者:博弈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目的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履职能力,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聚焦法治,也是我党痛定思痛之后的选择。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也标志着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推进和发展,法治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学深学懂、真信真用,切实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突出重点,把握精髓。学习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是准确把握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要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会议《决定》的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紧紧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条主线,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进一步增强依照宪法和法律推进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进程。

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要当好遵纪守法模范,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十严禁”等,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贵阳市“五大禁令”等。要带头尊法、学法、懂法、守法,做法律工作的内行。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建言献策应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履职活动不能与宪法、法律章程相悖。要推动法制教育宣传,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为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而造势,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多元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团结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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