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交友 相册 论坛 日志 Ei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民族新闻地方报道贵州

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能 积极构建法治监督体系

2015-09-28 10:07:00 作者:筑岩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战略部署,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自觉上来,统一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原则上来,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能,促进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为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在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中肩负着特殊使命。针对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比较严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检察机关要按照“三严三实”“三找三抓”等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要围绕侦查、审判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推动公正司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刑事诉讼监督中,要重点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依法认真做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在民事诉讼监督中,要突出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和调解的监督,完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在行政诉讼监督中,要重点加强对法院受理活动的监督,加强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解决目前存在的“民告官”难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渎部门职能,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存在的司法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司法的廉洁与公信。

积极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要按照《决定》关于强化对行政权司法监督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努力促进严格执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平台,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切实解决目前在一些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要探索建立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监督机制,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损害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行为,通过发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其及时纠正。要积极开展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不断强化对自身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正人先正己”,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完善和落实监督工作机制,保障司法办案活动依法有序开展。要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和质量评查,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改进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来规范和引导司法办案,特别是要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切实提升检察机关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要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对能公开的执法办案信息及时主动对外公开,把法律监督工作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监督评判之下,取得信任支持,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健康开展。要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方面的作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通过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为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能、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复制地址给QQ/MSN好友]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 验证码:
推荐阅读
最新文章
观注:热点图片
  • 文章排行
  • 文化
  • 旅游
  • 工艺
  • 饮食
精彩推荐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