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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侗人网总置鼎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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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桦 发表于 2009-9-21 11:2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对侗人网总置鼎贴及置鼎贴提出了很多建议,意见很好。综合大家智慧特对侗人网总置鼎规定如下:(总主持、总版主、副总版主已经审阅,综合大家意见于2005年9月24日公布)1.侗人网总置鼎贴:◎侗人网需要大家知道的原创新闻、公告;◎侗族、侗乡、侗人发生的重大事件;◎影响侗人网和侗族社会的重要文章;◎总主持、总版主和副总版主认为要总置鼎的其他事件和文章。2.侗人网各栏目论坛置鼎由各版主商定,总主持、总版主和副总版主认为不妥时可以撤换。3.置鼎时间看置鼎事件和文章定,一般要定期轮换。任何时候最多的总置顶不能超过3条,帖子置顶时间最多不超过15天。4、栏目置顶最好不要超过3条,时间最好不要超过10天。5、热帖(如文学作品连载、对歌等)最好不要置顶,因为可以自动上浮。6、相关公告、通知等,过期立即撤销置顶。总置顶只放在其原所在栏目,用红色标示,与栏目置顶区分。其它栏目就不要再放了。7.各栏目需要总置鼎的事件和文章请各版版主在短信和侗人网论坛站务提出,由值班总版主上总置鼎。8.各栏目版主无权总置鼎。9.请版主们互相通告。本公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侗人网。侗人网论坛总版主:梁波侗人网论坛副总版主:微笑、吴跃军2005年9月24日注:本公告2005年9月23日由吴跃军起草,24日经过侗人网总主持、监选组组长邓敏文先生和论坛正副总版主及部分版主修改后公布执行[face=隶书][/face]<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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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1686688 发表于 2009-9-21 13:57: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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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xnpl 发表于 2009-9-21 16:33: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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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g2214126 发表于 2009-9-21 19:10: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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