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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贵州省黔东南州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STRONG><HR width=[/img]公告发布时间:2006-2-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黔东南州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黔东南州建设局副局长1名 黔东南州文化局副局长1名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黔东南州统计局副局长1名 黔东南州交通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报名条件及资格 全国范围内凡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党的机关工作者和国家公务员身份者报考,需在正科级岗位上工作满1年或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副县级干部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具备相应的职务层次(副高以上职称的,要有省人事厅承认的专业技术职称1年以上),同时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并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 5、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职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报考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报考黔东南州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要具有建设规划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较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 报考黔东南州文化局副局长职位的,要熟悉宣传文化工作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文化产业方面的经营管理能力。 报考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的,要熟悉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具备一定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 报考黔东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位的,要熟悉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一定的统计或相近专业知识。 报考黔东南州交通局副局长职位的,要具有交通工程建设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交通工程建设等相近的专业知识。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处分及受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5、有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将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公开选拔范围、报名及资格等在有关报刊、网络和电视台进行公告,扩大公开选拔工作的知晓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参加报考的人员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根据选拔职位的资格和条件,由黔东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06年2月15日至3月1日 2、报名地点: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及各县市委组织部。 3、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任职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报名时交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3张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填报《黔东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外地报名者可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后通过信函(以2006年2月26日前发出的邮戳为有效)、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在参加笔试前须带齐有关有效证件原件,以备复审。 传 真:0855—8253271 网 址: 电子邮箱: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公开选拔的各阶段如发现填写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一般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参加笔试的合格人选与职位的比例须达到10:1的比例,方可开考。笔试与面试均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分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均为闭卷,每科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 2、体格检查。由黔东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格检查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所缺人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组织考察。对已确定的、经体格检查合格的考察对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组织考察。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由州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提出任用建议,报中共黔东南州委常委会审定。 (五)党委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工作程序由中共黔东南州委决定任命。州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并对外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六)办理任职手续 对中共黔东南州委常委会决定的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被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察,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保留试用期间的待遇。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对考试复习范围不作具体限定。笔试主要测试拟选职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与素质。 笔试时间:2006年3月18日 报考人员于2006年3月17日到州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州内各县市报考人员到本县市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1、咨询电话:0855—8256630 0855—8223064 2、监督电话:0855—12380 3、举报电话:0855—8223824 本次公选其它事宜由黔东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2月14日 <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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